遭60歲師性侵反被誣說謊 國中女揭發前掙扎:爲何天選之人是我

▲國中少女遭補習班6旬老師性侵,反被誣賴說謊挾怨報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在新北市開國中補習班授課的宋姓男子,2022年在辦公室涉強摸1位當時13歲女學生胸部與私處,見少女隱忍,竟變本加厲在2023年2度用手指性侵,少女掙扎是否揭發,向閨蜜訴苦「爲什麼天選之人是我」,宋男卻在事發後,帶酒逕自登門拜訪家長否認一切,還誣賴少女挾怨報復,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宋10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60歲的宋男於2022年6月21日傍晚5點多,藉口替本案少女按摩,在補習班辦公室裡強摸少女胸部與私處,後於2023年1月20日小年夜下午1點多,趁少女獨自到補習班自修,脫光少女下半身猥褻,更以手指性侵,同年10月21日晚間6點多,宋男以加強上課之名獨處,又對少女性侵得逞。

少女哀求宋男「不要這樣做」無效,因畏懼宋男淫威,又不敢告訴父母怕捱罵,只能向3位閨蜜同學訴苦「又被摸胸部跟尿尿的地方」,閨蜜鼓勵少女揭發、見她猶豫,同年(2023年)10月底告訴師長,通報社工介入處理。

宋男到案坦承不該以按摩大腿之名猥褻少女、他認錯,但堅稱絕無強制猥褻與強制性交行爲。辯護律師指少女對於怎麼被摸、被舔,前後說法有出入。

▲國中少女遭補習班6旬老師性侵,反被誣賴說謊挾怨報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少女表示2022年6月讀國中二年級時,宋男第1次藉口替她按摩,「從大腿內側慢慢往上摸,越來越誇張」,將手伸進她內褲裡撫摸私密處,還碰觸她胸部,第2次宋男對她又舔又摸,她用IG私訊閨蜜求助,閨蜜趕來補習班救她。

少女說前2次都撥開宋男的手、用腳踢宋男,但第3次放棄抵抗,「因爲習慣了」,她從沒同意讓宋男侵犯,最初擔心說出遭遇會被媽媽罵,硬着頭皮繼續給宋男補習,也因怕惹怒宋男而持續互傳訊息,直到閨蜜幫忙揭發,纔有勇氣說出實情。

少女母親證稱被社工通知,大吃一驚,沒想到宋男竟來電質問她女兒「是不是出賣我!」女兒驚嚇否認,宋男說「沒有就好」,她全程開擴音旁聽,不料宋男當晚竟帶1箱啤酒上門找她和丈夫,宣稱只按摩她女兒頸背小腿、沒不當行爲。

少女母親說丈夫隔天一再詢問,女兒才吐實,她抱着女兒哭、心疼女兒被欺負還不敢讓家人知道,她相信女兒沒說謊。

法官查明少女和閨蜜的IG、LINE對話紀錄,確實每次遭宋男侵犯,就跟閨蜜訴苦,包括「他媽的,不只摸胸,他還有舔」、「他脫我褲子欸」、「手指伸進去,還動」、「下面被他看光光」、「好可怕,好惡心,好想吐,好丟臉」、「我怕我反抗,我就被他上了」。

▲國中少女遭補習班6旬老師性侵,反被誣賴說謊挾怨報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少女並告訴閨蜜「沒有很想把這件事情搞那麼多人知道」、「會被人家說,我不乾淨什麼的,我不想要這樣」、「我又不是打砲,我是被摸,這種事情真的很丟臉」、「到底爲什麼,會變成這樣」、「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活了」。

閨蜜鼓勵她勇敢揭發,少女拒絕,沮喪說「不知怎麼講」、「成績就是爛,很想上X中,每次想改變成績,都被擊殺」、「媽媽一直都沒要聽我說話,要我突然講,真的做不到」、「我是女生,要人家怎麼看待我」、「回想那個畫面,很噁心,很煩」、「爲什麼他媽的天選之人是我」。

法官認爲少女若非親身經歷,殊難想像如何憑空杜撰如此具體明確情節,且少女沒添加宋男施以暴力等誇張內容,案發至今和家人從未求償,反而擔心更多外人知道會丟臉,說法可信度高。

至於宋男找補習班2位老師作證辦公室爲開放空間,很難師生獨處不被發現,更指本案少女有偷竊、說謊紀錄,事發前幾天,宋男罵過少女等,法官指2位老師雖無僞證,但證詞避重就輕,其中1人更是宋男兒子,有袒護之虞。

法官認定宋男犯行明確,嚴重危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破壞師生信賴,且始終狡辯不認罪,更誣陷少女挾怨報復,態度惡劣,將他所犯加重強制性交等3罪,各判刑8年、4年6月與4年,合併應執行10年徒刑,宋男被起訴另涉性侵少女67次,因證據不足,此部分獲判無罪,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