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成立 聚焦法制創新與臨牀需求並進
立法院厚生會於今天正式成立「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未來將持續廣納各界意見,凝聚產官學研能量。記者廖靜清/攝影
面對全球再生醫療技術的快速發展與民衆高度期待,立法院厚生會於今天正式成立「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積極迴應2024年通過的「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爲臺灣再生醫療發展擘劃未來藍圖,建立制度化治理新紀元。
2024年三讀通過的「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是臺灣細胞與基因治療發展的關鍵法制基礎,確立風險分級管理、臨牀使用與製劑管理的法律依據。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主任委員、花蓮慈濟醫學中心院長林欣榮表示,法制化可望終結「有技術、沒制度」的發展瓶頸,導入制度性創新,提升治療可近性與安全性。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再生醫療雙法正式施行上路,目前面臨的挑戰是民衆需求未被滿足,包括罕見疾病患者、癌症患者、退化性疾病患者。現行法規仍有侷限,將階段性開放擴大使用政策,確保治療品質與療效。另外,要建立國家級細胞庫,臨牀需求時可立即提出申請,縮短等待時間。
臺灣目前法規下,許多末期癌症與退化性疾病患者無法即時取得細胞治療機會,民衆只能轉向國外或地下管道求醫,顯示「民衆需求未被滿足」。此外,冗長的審查流程、資訊揭露不足與治療時機限制,也是推動再生醫療落地的挑戰。
目前只有特定條件下的第二、三期癌症患者可申請細胞治療,第一期或反覆惡化患者常常錯失治療黃金期。委員會倡議推動「Right to Try! Power to Prevent!」概念,尊重患者選擇權,開放早期疾病階段就能使用細胞療法,達到最佳治療效果。
委員會亦援引日本的成功經驗指出,日本政府與企業合力設立異體細胞庫、強化再生醫療技術與製劑管理、臨牀研究與產業發展並重,是臺灣可借鏡的重要典範。推動細胞製劑的在地量產與價格合理化,也成爲壓低成本、提升普及率的關鍵。
委員會召集人劉建國表示,「再生醫療推動委員會」將持續廣納各界意見,凝聚產官學研能量,加速臺灣再生醫療的制度落實與產業鏈完善,真正實現「科技造福民衆健康」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