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2.2億噸 近半供臺積
臺積電承諾2030年生產製程要採用60%再生水。圖/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表示,臺積電已承諾2030年生產製程要採用60%再生水,因應產業用水需求,政院規劃16座再生水廠建設,預計2031年起年供2.2億噸再生水,其中近半供應臺積電使用。據瞭解,內政部推動再生水建設已十年,目前年供逾5,900萬噸再生水,將陸續在桃竹中嘉南高等6縣市,擴建再生水設施,短期目標爲2026年底,再生水年供應量突破1億噸。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29日指出,因應極端氣候及民生產業用水需求,內政部推動再生水建設,讓臺灣面臨大規模乾旱時,仍可穩定供水,增進產業水資源調度彈性。目前,全國再生水年供產業使用超過5,900萬噸再生水,預計2026年底年總供應水量將超過1億噸,迎接產業與民生用水皆能平衡供給的智慧用水時代。
目前全國營運中的再生水廠,包括高雄鳳山、臨海;臺南永康、安平;臺中水湳及桃園桃北共6座,政院已覈定推動國內16案再生水推動計劃,目前臺中福田、臺南仁德、高雄橋頭及楠梓4案興建中,中壢、新竹、豐原、嘉義等6案,皆依期程規劃中。
內政部指出,臺積電承諾2030年生產製程要採用60%再生水,並強調「不跟任何人搶水」。爲此,目前除運轉中的臺南永康及安平2座再生水廠,每年總供應1,716萬噸做爲臺積電產業用水,中央也協助臺南仁德廠、高雄楠梓廠,擴增再生水供應量提供沙崙生態科學園區及楠梓產業園區產業使用,並精進再生水產製技術,優化水資源循環再利用機制,強化供水韌性。
國土署表示,再生水可有效提升國內應對氣候變遷影響的降雨型態、傳統水源開發不易等的調適能力,透過再生水建設,讓污水處理廠成爲都市儲備水資源的小水庫,並修訂法令及配套措施,讓產業大量使用再生水,把天然水資源保留給民衆使用,確保民生及科技產業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