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民衆「交通罰單、汽燃費」繳納 可展延至明年5月底

▲鳳凰臺風挾帶豪雨,宜蘭多處地區出現淹水。(圖/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鳳凰臺風侵襲臺灣,部分地區災情嚴重。爲協助受災民衆順利辦理車輛監理相關業務,公路局宣佈啓動「1112鳳凰臺風受災民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針對各項監理期限及費用提供展延與減免,包括積欠交通違規罰鍰及汽燃費繳納,得展延至115年5月31日止,盼減輕災民負擔。

公路局表示,凡受災民衆持有村裡長、警察機關、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其他相關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均可在115年5月31日前向各地監理機關申辦相關業務。適用範圍包括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及牌照登記書補發,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等項目,亦涵蓋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以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項。

另針對車輛因颱風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或停駛者,公路局說明,受災民衆車輛汽車燃料使用費將計徵至災損發生日前一日止;若車輛因修護無法使用,民衆可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依修車天數減免燃料使用費,相關申請亦須於115年5月31日前完成。

▲鳳凰臺風受災民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圖/公路局提供)

此外,若災區車輛所有人因颱風罹難,親屬於辦理車輛繼承過戶、報廢或繳註銷牌照時,相關交通違規案件可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也可免繳;至於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公路局免將徵該項規費。

公路局強調,這項措施是爲照顧受災民衆權益、減輕災後在監理業務上的負擔,呼籲符合條件者儘早備妥受災證明文件,於期限內向當地監理機關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