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賴清德的粉專指女藍委是「臭G排」 法官判他拘役:沒查證
鄭姓男子2024年總統大選前在「賴清德總統蕭美琴副總統後援會」等粉絲專頁貼文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是「臭G排」等,臺北地檢署指控鄭犯加重誹謗罪,臺北地院審理,判鄭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察官指出,鄭姓男子2024年12月23在於未進行任何查證之下,即在「賴清德總統蕭美琴副總統後援會」、「臺灣正義聯盟!王定宇委員粉絲團」粉絲專頁等網頁張貼文字,意圖貶損翁曉玲的名聲。
鄭張貼的文字包括「驚世立委翁曉玲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 」、 「就讀中興大學期間和已婚老師搞師生戀」、「強迫已婚的陳春生教授和元配離婚娶牠」。
另有「…翁曉玲當了20年副教授沒看過牠法學著作,當然無法升級教授,就是陳春生當了立法院長也救不了妳~妳還踹什麼啊〜臭G排」,翁提告。
法院審理,鄭坦承犯行,法官認爲鄭犯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依法從一重加重誹謗罪處斷。
判決書指出,鄭僅因不滿翁曉玲的言論,即在Threads、Facebook張貼文攻訐翁,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考量他坦承犯行,有意願與翁道歉、但翁未回覆有無調解意願,對鄭依法量刑。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