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爆爭議 黃子佼涉肇逃送辦

藝人黃子佼8月24日駕駛紅色賓士休旅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疑擦撞60歲林婦騎乘的機車後肇事逃逸。(民衆提供/張鎧乙新北傳真)

藝人黃子佼風波不斷,因涉性騷擾及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惹上官司還未結束,不料1個多月前駕駛賓士休旅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疑擦撞60歲林姓婦人騎乘的機車後肇事逃逸,造成林婦多處擦傷,警方9月底通知黃子佼到案說明,詢後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8月24日晚間接獲報案,當日上午7時許三重區五谷王南街發生肇事逃逸事故,警方調查發現,黃子佼駕駛紅色賓士休旅車行經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疑似要閃避對向機車,導致擦撞後方由林婦騎乘的機車,林婦倒地後臉部、手肘與膝蓋多處擦傷。

事故發生後,黃子佼並未停車察看直接駛離,林婦受傷後自行就醫,當晚檢附驗傷單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確認肇事車輛登記在黃子佼名下,通知他到案說明。據瞭解,黃子佼聲稱當時未感覺有擦撞,警詢後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肇事責任尚待釐清。

黃子佼7日透過經紀公司發出聲明,指媒體報導有誤,強調當天行車畫面顯示他因閃避對向機車而減速停頓,並未聽到撞擊聲或有人呼喊。黃子佼指稱,影片顯示他的車輛左轉駛離後,後方1輛機車已翻倒在地,權責仍待檢方釐清。他也表示,直到9月底接獲二重派出所通知,才得知事故一事,並在律師陪同下完成筆錄、提供車輛鑑識,願意負擔受害人損失並表達歉意。

三重分局指出,案件已依交通事故流程處理,確切肇事責任尚待鑑識與檢方調查釐清。警方強調,雖黃子佼主張不知情離開,但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人涉事故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仍可能構成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