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被指車禍肇逃 本人不忍了直接出來說明
記者葉文正/臺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月,目前全案仍在上訴中,黃也因此斷送事業、婚姻。未料官司還沒處理完畢,黃子佼今年8月份又涉嫌車禍肇逃,警方通知其到案說明後,將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函送新北檢偵辦。但黃子佼立刻請經紀公司迴應,並要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
▲ 藝人黃子佼被報導出現行車事故。(圖/記者黃克翔攝)
黃子佼委託經紀公司提出聲明表示,根據今日部分媒體報導黃先生髮生之交通事故,內容有誤,特此通知。
▲黃子佼與孟耿如被報導已離婚。(圖/翻攝自Facebook/孟耿如)
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爲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
聲明中續表示,影片顯示,在此同時,後方一臺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影片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
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
當下行車視線,也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所以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黃先生是於九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八月底現場此況。
在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
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請報導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勿干擾調查進度。如有疑慮,懇請務必洽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查證以上所述之監視器影片內容,請勿以訛傳訛誤導視聽。
特此,感激不盡。祝大家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