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云案今解剖 勞檢揪職安缺失
臺北市政府勞檢處10日派員到云云科技公司勞檢。(臺北市勞檢處提供/邱芊臺北傳真)
新創公司「云云科技」董事長刺死準備離職的技術長再自傷,因死者生前控訴遭霸凌羞辱,臺北市政府勞檢處10日派員到云云科技勞檢,發現公司沒有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等作爲,依《職安法》要求限期1個月改善,否則可處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
52歲云云董事長曾志新7日下午持30公分長的料理刀,趁51歲梁姓技術長在與公司人資長討論事情時,由其後方朝右頸部與背部猛刺10多刀致死,自己再持刀往臉與嘴部自傷。
「吞刀」重傷的曾志新開刀後,截至昨日仍在加護病房,因施打鎮定劑麻藥,精神恍惚,尚無法制作筆錄,由警方持續戒護。雖然檢警研判曾的殺人動機與樑6日的網路辭職文有關,但兩人長期不合,確切原因還是要偵訊曾志新瞭解。另外,今(12)日下午法醫將會同檢警解剖,釐清樑的死因。
因樑妻告訴警方,樑曾說2月農曆年後遭董事長在會議言語霸凌,臺北市勞檢處昨派員勞檢,發現該公司沒有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並做成執行紀錄,比如未有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等,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
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說,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已造成勞工生命損失,後續會對企業的生產力與員工工作帶來負面影響,呼籲各事業單位應重視設置預防措施,積極爲建立安全的工作環境,設置有效應對機制,確保職安。
勞檢處長樑蒼淇指出,已限期要求云云科技在1個月內改善,期間公司若提供相關資料,會再視情況複查,屆期未改善者將依《職安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他強調,勞檢處將持續舉辦教育訓練並加強勞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