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長蔡武成被開除黨籍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迪慶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副州長蔡武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蔡武成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房產情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工作調動謀取利益;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蔡武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蔡武成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雲南省紀委監委、清風雲南
責任編輯 貓恩泊
責任校對 楊颺
主編 嚴雲
終審 編委 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