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越籍移工賣狗肉每公斤400元 研判是無主犬隻被宰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7月6日在麥寮鄉一處偏遠道路查獲一名來臺不到2個月的範姓越籍移工載運肢解好的狗肉以每公斤400元代價販售,當場查獲65公斤,已依法裁處10萬元罰鍰。記者陳雅玲/翻攝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上月初接獲線報,指沿海地區有越南移工販售狗肉,動防所7月6日在麥寮鄉一處偏遠道路,查獲一名來臺不到2個月的範姓越籍移工,載運肢解好的狗肉以每公斤400元代價販售,當場查獲65公斤,已依法裁處10萬元罰鍰。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6月時曾耳聞有移工在沿海地區販售狗肉,但苦無進一步線索,7月初接獲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通報相關訊息後,立即會同警方、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縣議員陳乙辰,在麥寮一處偏僻道路旁查獲範姓越南籍移工載運已肢解好的狗肉販售,當場人贓俱獲。

據瞭解,範姓移工是合法來臺工作,來臺時間不到2個月,他供稱是幫忙跑腿運送及販售狗肉,不清楚狗肉來源,也否認殺狗。

防疫所長廖培志表示,範姓移工以每公斤400元代價販售狗肉,現場查獲65公斤狗肉,現場狗肉未掃描到晶片,研判應該都是無飼主主犬隻,來源及其他細節有待進一步追查。該名越南籍移工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不得宰殺、販賣、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或其產製品,防疫所依規定裁處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