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豹能源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3萬元違約金

臺灣證券交易所。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雲豹能源科技(6869)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

雲豹能源科技子公司臺普威能源2025年5月15日爲他人背書保證,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2款情事,惟雲豹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重訊處理程序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並函知雲豹公司嗣後應注意改善並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