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建議改善 航港局21項未改最多

一○八年成立的運安會,到今年三月底,共立案調查三○八件運輸事故,只有二百七十七件結案,受建議單位未完成改善建議項目,以交通部航港局累計達廿一件最多,超過三年以上未改善的建議,又以臺鐵公司達五件最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林信得表示,未能立即改善主要涉及組織制度以及修法問題。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邀請運安會主委林信得進行業務報告,報告統計,受建議調查單位未完成的改善建議中,以航港局建議改善卻未完成的案件數達廿一件最多,其次是交通部公路局十一件、臺鐵公司十一件。但未改善超過三年的建議事項,則是臺鐵最多,達五件,其餘包括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鐵道局、交通部各二件。

立委廖先翔質詢林信得,爲何這些單位會有這麼多運安會的建議未能改善?甚至還拖到三年以上?

林信得表示,臺鐵的建議改善項目涉及組織調整,例如駕駛室要加裝監視器,涉及法規制定,其他的建議事項很多也牽涉經費、管理面跟組織內部溝通問題。航港局也是引水人方面長期存在管理面的調整,過去幾十年都沒做,現在短時間內要求他們馬上改善,調整就會有難度。

航港局表示,運安會自成立後共完成二百廿六件重大水路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三○一項安全改善建議,其中涉航港局安全改善建議共計七十五項,目前持續列管廿一項,已解除列管五十四項,目前列管包括引水、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統)、航路標識、海事行政調查人力、船舶管理等五類,由於相關建議事項多涉及法規修正以及組織人力調整,時間上較爲費時。爲加速完成運安會列管建議事項,航港局已同步啓動多項法規修正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