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砲網友激戰完洗澡…她慘遭沐浴乳罐壓頭侵犯 男逆轉有罪
▲女網友到黃男家發生關係,沒想到黃男在上牀後竟拿異物侵犯。(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黃姓男子和認識3個月的女網友瑄瑄(化名)約砲,兩人在黃男住處激戰後,黃男竟將瑄瑄拉進浴室,用疑似沐浴乳罐壓頭的異物侵犯,瑄瑄大驚失色拒絕,反被黃男強壓再次性侵得逞。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依黃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二審法官認爲證據不足,判黃男無罪,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判定黃男犯行屬實,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和瑄瑄爲網友,黃男於2024年6月24日5時許,約瑄瑄到板橋區住處,兩人先在牀邊激戰一番,性愛過程被黃男擅自拿手機拍下。接着黃男拉着瑄瑄到浴廁沖洗,趁她不注意,竟拿疑似沐浴乳罐的異物性侵,瑄瑄驚嚇並要求黃男停止,黃男不顧她哭泣喊「不要」,強壓她在洗手檯侵犯1次,完事後黃男給了瑄瑄5百元當車費。瑄瑄一離開黃男家便向朋友哭訴,並打電話報警。
全案審理時,黃男辯稱當天是兩人3次見面,發生關係算是一夜情,上牀到一半時,瑄瑄情緒突然轉變,他因而停止並一起到浴室沖洗,沖洗完瑄瑄就離開,因瑄瑄情緒轉變太大,所以事後他纔會傳訊關心「你還好嗎?」。黃男的律師則表示,瑄瑄性交過程中轉變心意,可能是受自己的病史影響,而且瑄瑄僅言詞拒絕,沒有明確拒絕的動作和反應,也不合常理。
不過法官認爲,當天瑄瑄在黃男家中停留僅約27分鐘便倉皇離去,接着立即向朋友表示遭性侵併報警,黃男也頻頻傳訊問「你還好嗎?」、「不是啦,我是問你還好嗎」,這是已知事實。而瑄瑄在檢辯交互詰問下,對黃男犯行指證一致,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難以憑空杜撰;另瑄瑄在審理中聽到黃男否認犯罪、黃男律師辯詞,雖身在隔離指認室,仍情緒激動爆哭,不願繼續旁聽而要求先行離席,和一般性侵被害人回憶案情時伴隨的負面情緒反應相符,判定黃男犯行屬實,依黃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
▼女網友審理時聽到黃男否認犯行,崩潰離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黃男不服,上訴到臺灣高等法院,二審法官認爲,瑄瑄描述被黃男拖進浴室侵犯的情節雖指證一致,但究竟是在被沐浴乳罐侵犯時說不要,或是因反應不過來,在結束後開始拒絕,仍遭壓制在洗手檯侵犯,在主觀上認爲遭性侵的時間點描述不一致,且瑄瑄遭拖入浴室用沐浴乳罐的壓頭侵犯10幾下,身上和下體卻無新傷痕,因證據不足,判黃男無罪。
全案再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認爲黃男對自己有無進浴室、在浴室有無發生性行爲的供詞不一;而瑄瑄遭異物侵犯時間短暫且反應不及,異物是否爲沐浴乳罐,也是因她身處浴室所做的推測,即便下體沒驗出傷口,也不能作爲對黃男有利的證據,判定兩人在合意性交後,瑄瑄突遭黃男拿異物侵犯,表達拒絕後仍被黃男性侵屬實,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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