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遙控器、沐浴乳罐激戰挨告 女網友「這動作」逆轉

臺北一名高姓男子被指控,涉嫌強迫一名女子提供銀行帳戶及預付卡,並在摩鐵內以遙控器及沐浴乳罐對其強制性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高姓男子被指控,涉嫌強迫一名女子提供銀行帳戶及預付卡,並在摩鐵內以遙控器及沐浴乳罐對其強制性交,經檢察官偵結起訴。然而,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認爲罪證不足,判決高男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高男與A女於去年4月間透過網路遊戲結識,兩人進而交往併發生多次性行爲。檢方起訴指控,高男於去年5月8日,在臺北市中正區某旅館內,以脅迫方式要求A女交出中國信託銀行兩個帳戶的存摺、提款卡及網路銀行密碼,並於同日晚間與另兩名男子共同脅迫A女申辦中華電信預付卡,涉犯強制罪。

此外,檢方還指控,高男於去年5月15日凌晨,在大同區汽車旅館內,播放多人甩棍毆打他人影片與A女觀看,並強調若A女不聽從會受到相同遭遇,使A女不敢反抗而違反其意願,先以手指插入A女下體,進而想以遙控器放入A女下體遭反抗躲開,復以保險套套住沐浴乳瓶子後強行塞入A女肛門,以此脅迫、強暴之方式性侵得逞,A女因疼痛而摔倒在地,高男竟以錄影設備對着A女並再次強迫性交,被告見A女表示出抗拒之意,復以前開脅迫之方式及將陰莖插入A女下體之強暴方式,再次違背A女之意願爲性侵害得逞並將過程予以錄影。

然而,臺北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所提供的兩個銀行帳戶,開戶時間均遠早於去年5月8日,並非如檢方所稱是當天申辦。法院調閱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A女在案發前就曾與高男討論提供帳戶資料事宜,事後還主動關心預付卡是否開通,甚至詢問是否需要配合接收驗證碼,這些行爲與一般遭脅迫者的反應明顯不符。

更關鍵的是,A女因提供上述帳戶及預付卡給詐騙集團使用,另案遭法院以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罪判刑確定,這與她聲稱遭脅迫的說法矛盾。

至於性侵部分,法院當庭勘驗高男拍攝的性愛影片,發現影片中A女曾望向鏡頭,兩人還有調情、鹹溼對話,並無明顯反抗情形。此外,兩人在性行爲結束後的對話紀錄顯示,A女不僅與高男閒話家常、互相關心,還傳送腿部照片給他,這些互動都與性侵受害者的常態反應不符。

法院認爲,根據相關事證,無法證明高男有強制或性侵行爲,全案罪證不足,因此判決高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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