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搭小黃與運將爆衝突控警冷漠 鄉民女神:語言不通誤會

員警到場處理並護送外籍女子前往醫院驗傷。(翻攝照片)

員警到場處理並護送外籍女子前往醫院驗傷。(翻攝照片)

2名越南籍女子3日晚間從新北搭火車到桃園,轉搭小黃前往八德,但因她們的導航找嘸路又回到火車站,雙方因收不收錢引發糾紛進而互相拉扯導致3人都有擦挫傷,警方獲報護送2女子赴醫院,雙方堅持互告傷害,警方協調不成依法處理送辦。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說,來臺工作8年的微姓小姐3日晚間7時許,與她韋姓妹妹從新北中和坐火車到桃園,在火車站後站搭上一臺小黃,她給司機看Google地圖,但導航一直找不到,最後又回到原來的地方,微小姐認爲69歲蕭姓司機載錯地方不願付錢,但司機認爲跑了這麼一大圈,還是要收錢,雙方發生口角進而互毆。

黃瓊慧說,雙方拉扯之中造成微小姐手部與頭皮受傷、後胸拉傷,警方趕抵現場、瞭解情形後帶2位乘客去驗傷,也告知提告是雙方權益。

黃瓊慧說,因其中1名女乘客準備回越南,她希望警察協調司機先賠他們錢,擔憂打官司很花時間,但警方告知民事賠償一定要雙方合意,否則就要法院判決,黃瓊慧強調員警全程陪她們驗傷、做筆錄,也有受理辦案,可能是語言溝通不良、也不瞭解臺灣法律,造成女子誤會警方態度冷漠,她已請警方儘快完成雙方筆錄,透過行車紀錄器內容、還原真相,讓進度加快。

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派出所接獲民衆報案到場瞭解,69歲蕭姓司機搭載微姓及韋姓2名越南籍女子,根據對方提供地址欲前往八德,但蕭男輸入地址後,網路地圖顯示地點與乘客所稱不一樣,2乘客隨即表示不去了,但當時車輛已行駛一段距離,蕭男向2乘客索取90元車資,2乘客認爲未抵達目的地不願支付,雙方因此發生衝突進而互相拉扯,導致三人都有輕微擦挫傷。

員警經過詢問,雙方均表示要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期間雙方進行協調無法達成和解,員警向雙方說明相關糾紛應循法律途徑進行處理,並立即護送2外籍女子前往醫院驗傷,後續員警依規定受理之後開具受理案件證明單,全案依傷害罪嫌函請偵辦。警方強調員警積極協助辦理,並依規定受理報案及提告,未有如網友所述冷漠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