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搭小黃與司機爆衝突 竟怨警冷漠…桃警喊冤
2名越南女子本月3日晚間在桃園後火車站搭排班計程車到八德,卻因導航無法定位,前進一段路後遭拒載並討車資,雙方引爆肢體衝突,警到場將受傷女送醫,事後卻遭女子PO文怨警冷漠以待,桃園警分局表示,雙方互控傷害,全案依規定受理。
越南女子PO文說,她是來臺工作與學習的越南人,應該同樣享有公平對待的權利。臺灣的計程車司機不僅將她們載錯地點,還不斷索取車資,甚至對她們施以言語與肢體暴力,她們哭喊着要報警,卻被警方冷漠對待;她說,可能因爲是外國人,讓她不禁要質疑臺灣的法律。
越南女的姊姊也PO文表示,事發後陪同兩人驗傷並取得診斷證明,但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只有她們必須出面,司機卻未同時在場;她質疑警方未積極追查,也未協助調閱車上行車紀錄器,懷疑遭到差別對待。
桃園警分局說明,這起車資糾紛發生在3日晚間7時40分,由於司機搜尋不到越南女子提供的地址,但車已開動,認爲女乘客應該要付錢,而女子認爲她們還沒到目的地應該不用付錢,雙方吵着吵着就打起來了,然後互控傷害。
警方進一步說明,大樹派出所據報,立刻趕到現場,發現2名分別爲25歲及20歲的越南籍女子因頭髮遭到拉扯、身上有擦挫傷,立刻送她們倆去聖保祿醫院驗傷,至於69歲司機的眼睛、嘴角也挨2女粉拳毆打成傷。
警方說,當晚已陪同2女驗傷並完成筆錄,依規定受理報案,司機則於昨晚到案完成筆錄製作,並非有所偏頗。至於女子要求調閱行車紀錄器,由於行車紀錄器屬個人設備,除非交通事故或檢方法院有指揮,警方無權要求司機提供。
至於女子指控警方冷漠對待,原來是其中有名女子近來期滿將離臺返國,希望警察能快點協調司機賠錢,讓她能帶着這筆錢儘快返回越南,但因此部分爲民事賠償問題,警方表示「愛莫能助」,沒想到會遭到PO網抱怨。
2名越南女子本月3日在桃園後火車站搭上排班計程車,因司機導航找不到地點還索車資,遭2女拒絕,3人打成一團、互控傷害,桃園警分局大樹所員警據報陪2女驗傷後受理報案,卻因無法立刻找出司機賠錢而遭PO網指控冷漠以待。圖爲桃園警分局外觀/翻攝自Googl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