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組詐欺集團11名臺人上當 逃逸移工情侶當車手落網被判刑

由越南籍人士組成的詐欺集團,僱用阮姓、陳氏兩名越籍逃逸移工當車手,先後提領11名被害人投資飆股、購買虛擬貨幣的匯款合計38萬8千元。彰化地院審結,依犯三人以上共同欺取財罪,都判處應執行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阮姓、陳氏是男女朋友,都離開原先申請來臺的工作地點成爲逃逸移工,今年加入身分不詳以LINE暱稱「vo thuong (曾使用暱稱HUY)」的越南籍人士所屬的詐團,接受「vo thuong」指定在彰化縣和美鎮同居,並依指示到彰化縣和美鎮的超商、連鎖超市等多處地點ATM提領11名被害人款項。

11名被害人各被投資飆股、虛擬貨幣保證賺錢等話術誘騙,加入「vo thuong」詐團成員的line,詐團以小額投資較保險爲由,詐騙被害人每次匯款2萬元至2萬6千元,11人今年6月間合計匯款38萬8千元。

彰化地院審酌,阮男起初僅坦承領款,到院訊時坦承犯行,陳氏自始自終坦承犯行,兩人無前科素行,兼考量兩人向被害人收取款項,及自述智識程度、家庭生活、被害人對於本案量刑的意見等一切情狀,量處應執行之刑如主文,並應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阮姓、陳氏兩名越籍逃逸移工應執行兩年有期徒刑。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