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夫妻經營地下匯兌又開簽賭站 5年賭資1400餘萬遭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越南籍阮氏夫妻及2名臺籍男子涉嫌銀行法、賭博罪。(本報資料照)

越南籍阮氏夫妻經營地下匯兌約2年,爲越南移工、從事性交易的越南妹匯兌,阮男還與臺籍陳姓男子經營地下簽賭站供越南同鄉簽賭越南大透樂,5年賭資高達新臺幣1420萬餘元,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賭博罪起訴阮氏夫妻及陳男、張男共4人。

越南移工在搭臺鐵忘了帶走400萬元新臺幣現金,傳出涉及地下匯兌,使得沉寂多年的臺越地下匯兌再受矚目,嘉義檢警先前也查獲一起臺越夥同操作新臺幣、越南盾地下匯兌案。

檢警調查,阮氏夫妻利用阮婦在嘉義市西區開美甲美睫店,於2021年9月至2023年9間,與臺籍張姓男子操作地下匯兌,每筆收取手續費新臺幣150元至500元不等,阮婦不法所得共1萬8200元,張男曾收取200萬元新臺幣未匯兌,佔爲己有。

阮男同時經營地下簽賭站,提供越南同鄉及部分臺籍人士下注簽賭越南大樂透,陳男是賭客,因有利可圖,也成爲下線,招攬賭客接受下注簽賭,2018年11月至2023年10月底約5年間,累積賭資新臺幣1420萬22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