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香港協議安排獲批准
觀點網訊:2月19日,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遠洋集團”)宣佈境外債務重組取得重大進展。
公告顯示,香港法院已批准香港協議安排,且該安排的生效日期已確定爲2025年2月19日。
遠洋集團宣佈,於本公告日期,上述所有條件均已達成,而香港協議安排的生效日期已於2025年2月19日發生。集團相關範圍內境外債務的重組的生效日期(即英國重組計劃的解釋性聲明所述的重組生效日期)將於有關英國重組計劃的解釋性聲明所載的進一步條件獲達成時發生。
於本公告日期,重組生效日期尚未發生。遠洋集團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以知會股東、公司證券持有人及本公司其他投資者有關重組的任何重大發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重組生效日期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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