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前,從高牆到校園的溫暖接力
來源:人民法院報
“校長、老師、法官阿姨,請相信我,我一定會好好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一定認真讀書學習,一定重新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15歲的小新(化名)一連用了三個“一定”,含淚保證要痛改前非。小新媽媽看着痛哭流涕的兒子,也忍不住直抹眼淚說:“這個教訓太大了,這孩子真的知錯了……”
這是2月11日,農曆蛇年元宵節前一天上午,發生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一所初級中學校長室內的一幕。三天前,少年小新剛剛服刑期滿,告別了高牆鐵窗,回到了家人身邊。
連日來,小新的心情像過山車般起伏不定。出獄前夜,他激動得徹夜難眠,一想到自己還能趕上蛇年春節的尾巴,與家人團圓一起過元宵節,小新的心裡就像已經吃到了湯圓似的,熱乎乎的、甜蜜蜜的。但是,元宵節過後緊接着就是新學期開學的日子。這個刑滿釋放、即將重返校園的少年,又忐忑不安起來……
讓小新想不到的是,他出獄後的心情,也正牽動着幾位法官的心。
正月初八一上班,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的法官們就翻開新年日曆,掐着時間節點籌劃走訪工作,一場從高牆到校園的溫暖接力,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汕頭中院的法官們反覆研究商討,要爲即將重返校園的罪錯少年小新鋪就一條順暢的迴歸之路。
“咱們應該把走訪時間安排在開學前,一來是爲小新送上鼓勵和祝福,讓他重拾學習的信心與興趣;二來可以提前與家長、校方和社區工作人員進行深入地溝通與交流,多方合力爲罪錯少年營造一個包容、友愛的學習環境。”細心的女法官陳連嘉說:“如果開學後走訪,校園內學生衆多,肯定會給小新帶來不少心理壓力。”參與討論的法官助理也積極建議:“對!咱們別開警車,就開私家車去走訪,儘量不要驚動小新家周邊的鄰里街坊。”
在驅車前往幾十公里外的潮南區路上,法官告訴隨行記者,小新原本是一名初中在讀學生,由於父母忙於工作,疏於管教,小新誤交損友,誤入歧途。2024年初,懵懂的小新在好奇心和追求刺激的驅使下,受人唆使跟隨幾名年長的青年駕駛摩托車外出搶劫作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歸案後,小新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贓物已追回併發還被害人,親屬也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且取得被害人諒解。一審判決後,小新認罪認罰,對原審判決沒有意見,但小新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訴,希望二審法院考慮到小新是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減輕處罰,讓其完成學業。
承辦法官通過閱讀案卷材料,並前往潮南區教育局調取學籍材料,發現小新確爲義務教育階段的初三學生。如果按照一審判決的刑期,小新肯定趕不上新學期開學,後續可能影響其順利完成義務教育。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也發現小新沒有犯罪前科,作案當天是受他人的攛掇跟隨同去,在作案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法官通過對小新的認罪悔罪情況以及小新家長日後的監管計劃進行深入考察後,決定對小新減輕處罰一個月十五日,以便讓他能夠順利趕上新學期開學,完成學業。
走訪當天,記者在校長室裡看到,法官詳細介紹了小新在服刑期間的表現與進步,強調了他在認知錯誤、積極改正方面的努力。校方對此表示高度認可,並承諾將全力配合,幫助他更好地融入集體。
隨後,法官向小新父母宣讀家庭教育指導令,要求他們鄭重簽名,督促他們要負起監管責任,讓孩子斷絕與其他不良青年的聯繫,引導孩子養成積極向上的良好品格。
“初中畢業後,小新如果能去上個技校,將來的就業前景肯定會更好。”在走訪結束後的返程路上,法官們還在討論着對小新的後續跟蹤幫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