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後他們啓動新的營銷計劃 福建安溪:爲社矯對象跨區域經營“鬆綁”
本報訊(記者張仁平 通訊員李寶英)“2024年公司經營順暢,2025年我們將拓寬銷售渠道,打開新的市場。”2月7日,社區矯正對象廖某給福建省安溪縣檢察院檢察官打去電話,向檢察官彙報其年前申請的經常性跨市縣活動已獲批准,元宵節後,他和團隊將實施新一年的營銷計劃。
廖某經營一家有200餘名員工的大型電商公司,其產品生產加工地位於安溪縣,銷售運營團隊在晉江市。因業務發展需要,他在兩地間頻繁往返。2024年1月,廖某因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六個月,在安溪縣接受社區矯正。廖某接受社區矯正後,無法再前往晉江市處理公司業務,公司的生產經營受到較大影響。
2024年6月,廖某申請經常性跨晉江市活動6個月,安溪縣司法局受理後同步報送該縣檢察院監督。該院通過書面審查、聯合司法局開展走訪調查等方式,詳細梳理廖某的申請事由與法律依據。7月,安溪縣檢察院就廖某申請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的必要性、可行性,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參加,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聽證員經評議一致認爲,廖某自覺遵守社區矯正各項規定,社會危險性較小,依據其企業經營模式,廖某每週都要到晉江市現場辦公兩天,對銷售運營管理或商務處理作出決策,申請事由屬實。根據聽證評議情況,該院建議司法局批准廖某的申請,並加強對其跨市縣活動期間的監管。
廖某的申請獲批後,安溪縣司法局通過微信位置共享、視頻通話等方式加強對廖某的監管。廖某按時在“在矯通”App打卡,參與學習教育等活動,未發生脫管現象。蛇年春節前夕,廖某重新申請爲期6個月的經常性跨市縣活動,很快獲得批准。(張仁平 李寶英)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