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討薪遭火燒肛門慘死!臺中惡老闆曾找替死鬼 延押2月確定

員工領薪遭火燒肛門亡,臺中惡老闆確定延押2個月。 (圖/潘虹恩攝)

臺中市彭姓男子去(2024)年11月間,因不滿饒姓前員工討要薪水,夥同邱姓友人將饒男關在梧棲某處招待所虐待,不僅以甩棍毆打、喂毒,甚至持打火機燃燒饒男頭髮、耳朵和肛門等處,饒男遭活活虐死。警方發現,彭男犯事後欲消滅證據,並有要求他人頂替的舉動,近日其羈押屆滿,裁定續押2月且禁止接見。

據調查,彭男曾爲博奕事業負責人,在梧棲區以友人的名義租屋作爲招待所,無償提供給邱男等友人居住。去年11月23日晚間10時8分左右,饒男爲向彭男拿取薪資,由王姓女友開車載至梧棲招待所,不料進去後,遭到彭男與邱男等人拘禁。

檢警查出,彭和邱等人脫去饒男褲子,以手銬銬住饒男雙手、雙腳,以膠帶纏繞饒男手臂、肚子,再持甩棍往其身體多處部位毆打,並持打火機點火燃燒其頭髮、耳朵及肛門,又持剪刀刺向四肢,更迫使饒男服用含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成分的毒咖啡包,手段兇殘。彭男見饒男休克,聯系他人到場將饒男送往中市梧棲童綜合醫院,但到院前就已死亡。

中檢今年3月偵結,認爲彭男和邱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刑法》之3人以上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彭男羈押屆滿,臺中地院審酌,他雖坦承起訴書中所述的加重私行拘禁致死罪,但對犯案過程及分工等詳細內容避重就輕,且他當時犯事後,曾有刪除監視器畫面、重置手機等舉措,還曾要求他人頂替,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故裁定21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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