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世紀桃園廠發現14缺失 勞檢處裁罰26萬元

位於新竹的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化學纖維總廠6日發生爆炸釀災,其中遠東新世紀在桃園有5處生產廠區,桃園市勞動檢查處7日檢查,發現易燃區未設置防爆電氣器具、天然氣管線探測器裝設位置不當等14項缺失,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處26萬元罰鍰。(桃園市勞動檢查處提供)

位於新竹的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化學纖維總廠6日發生爆炸釀災,其中遠東新世紀在桃園有5處生產廠區,桃園市勞動檢查處7日檢查,發現易燃區未設置防爆電氣器具、天然氣管線探測器裝設位置不當等14項缺失,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處26萬元罰鍰。(桃園市勞動檢查處提供)

位於新竹的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化學纖維總廠6日發生爆炸釀災,其中遠東新世紀在桃園有5處生產廠區,桃園市勞動檢查處7日檢查,發現易燃區未設置防爆電氣器具、天然氣管線探測器裝設位置不當等14項缺失,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處26萬元罰鍰。

勞檢處表示,2017年至2019年期間,遠東新世紀違反《職安法》共4次,罰鍰總計24萬元。爲防止新竹類似災害發生,勞檢處派員至轄內遠東新世紀5處工作場所檢查,重點包含防爆電氣設備、靜電消除措施、化學管線標示管制、化學品危害標示、防護具使用與維護、教育訓練及緊急應變措施。

勞檢處說,此次缺失發現廠房內易燃區未設置防爆電氣器具、天然氣管線探測器裝設位置不當及管線法蘭未有跨接線防止靜電措施等14項缺失,恐有發生火災爆炸之虞,將依《職安法》裁處計26萬元罰鍰,並責令限期改正。

勞檢處呼籲,如事業單位因未依規定辦理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時,除依法裁處停工外,將予以嚴處並移送地方檢察署依法究責,另僱主應恪遵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落實火災預防及緊急應變員工疏散演練,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