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工人檢修下水道被沖走 勞檢處勒令停工...最高開罰30萬
▲桃園市消防局人員在八德區下水道沿線搜查失聯工人蹤跡。(圖/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環保公司鄧姓工人今(10)日上午在八德區下水道排水系統進行纜線修繕工程時,因強降雨導致下水道水流強勁被沖走失聯,桃園市消防局除派員沿線搜查失聯工人外,市府勞檢處立即派員到場進行職災調查,初步調查僱主違反職安法第6條部分,將依行政罰鍰3至30萬元罰鍰外,並立即勒令僱主停工處分。
▲桃園市消防局人員在八德區下水道沿線搜查失聯工人。(圖/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桃園市勞檢處指出,接獲通報八德區下水道工程49歲鄧姓工人上午修繕下水纜線修繕工程時,遭湍急水流沖走失聯,勞檢處立即派員到場進行職災稽查,調查初步結果,發現本案事業單位未使勞工於人孔內部從事下水道纜線檢查整理作業前,提前設置防止勞工落水、溺水設施,且未就中央氣象署已針對桃園市發佈豪雨特報等訊息,評估下水道水勢與調整勞工作業內容,亦未設置專責警戒人員,導致鄧姓勞工作業期間遭湍急之水流沖走。
勞檢處表示,事發後,除消防局等單位正沿線搜救中,目前尚未尋獲失聯工人,但僱主已違反職安法第6條部分,將處行政罰鍰3至30萬元,同時立即對施工僱主做出勒令停工處分。
八德區公所也說明,該僱主向區公所申請雨水下水道巡檢清疏及設施修繕工程,今天上午8時許進場施工。但在上午10時許,因強降雨導致瞬間雨水涌入下水道,致使工人來不及逃離遭大水沖走,目前搜救單位仍沿線搜救中。
▲桃園市勞檢處在八德區下水道檢視案發現場。(圖/桃園市勞檢處提供)
桃園市勞檢處呼籲,僱主使勞工鄰近溝渠、水道、埤池、水庫、河川、湖潭、港灣、堤堰、海岸或其他水域場所作業時,應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着用救生衣,並應依作業環境、河川特性擬訂緊急應變計劃,內容應包括通報系統、撤離程序、救援程序,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等,以避免發生勞工溺水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