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0女受害!4男偷拍販售性影像 最重判16年

黃男、廖男等在小吃店、公園女廁偷拍,並和成員在暗網交易影片,法院今各判15年、16年。示意圖/ingimage

提供性影像的三名被告,從事業務工作廖姓男子被判刑十六年最重,大學生張姓男子、工程師李姓男子分別判六年四月及二年四月。

檢方調查,無業卅二歲黃姓男子二○二○年起在南投某肉圓店、牛肉麪店廁所,以抹布包裹微型攝影機朝馬桶偷拍女顧客,四年偷拍二三六名女子,其中十六人未成年,他將偷拍及廖、張、李提供的性影像,上傳OAT販售,獲利七十三萬多元。

廖二○二二年起在新北市中和區某公園用手機偷拍女子如廁,又在網路社羣蒐集偷拍性影像,四一九名女子受害,含四人未成年;張二○二二年十一月在臺中市某桌遊店廁所,將微型攝影機放進雜物堆,一個多月偷拍一○○名成年女子;李則在社羣交換取得七十七名女子性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