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噸大貨車「速限降至80公里」擴大7處快速公路 4/1上路

▲逾20噸大貨車行駛7處快速公路路段需降速。(圖/公路局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爲降低大貨車事故,公路局推動超過20噸大貨車全面降速,除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外,4月1日起再擴大7處快速公路路段,速限從90公里降至80公里。

公路局表示,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自112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20噸以上大貨車降速措施後,大貨車事故佔比由15.4%減少至11.8%,有顯著下降趨勢,爲提升快速公路整體行車安全,降低事故發生嚴重程度,降速措施擴大7處快速公路路段。

該7處路段包括臺66線10K+100至27K+205市道114線-大溪端、臺68線1K+000至16K+800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臺72線2K+410至20K+800後龍端-中興、臺76線11K+400至27K+000埔鹽交流道-林厝、臺84線32K+487至37K+800頭社交流道-走馬瀨、臺86線0K+000至17K+900臺南端-關廟、臺88線0K+000至22K+391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等。

公路局表示,該7處快速公路路段現行速限爲每小時90公里,將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大貨車最高速限調降爲每小時80公里措施。

▲公路局副局長林聰利說明大貨車降速措施。(圖/記者李姿慧攝)

爲使大貨車業者及駕駛提早適應調降速限規定,公路局表示,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監理所及各縣市警察局共同研商,於3月31日底前宣導期間,比照臺61線辦理方式,針對20噸以上大貨車超速車輛制發宣導單予以提醒,並就超速車輛業者進行查訪。

根據統計,截至114年1月底止,超速車輛違規件數有4件,公路局表示,後續除寄發宣導單及查訪大貨車業者外,亦會與警察等相關單位研討是否需增設執法設備,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