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狗隨機咬傷!女飼主:牠自己出門散步 動保處說話了

受害者35歲吳姓女子意識清楚,但左腳背受傷。(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警方詢問飼主楊女當時狀況,楊女表示,家裡只有養一隻狗,狗晚間自己出門散步,坦承沒有跟在狗旁邊。(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高雄鳳山區發生狗咬傷事件,上週六(7日)晚間7時許,吳姓女子與她的先生遭咬傷後立刻報警,她向警方表示,她與先生2人騎車雙載,經過五甲一路時突然1只狗從路邊衝出咬傷他們;飼主楊女則向警察坦承,狗離開家時她確實沒陪在身邊,全案依過失傷害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動保處也將依《動保法》做後續裁處。

7日晚間警方獲報狗咬人案趕到場,受害者35歲吳姓女子意識清楚,但左腳背受傷,吳女向警方表示,她與先生2人騎車雙載,吳女坐後座,結果突然有狗衝出咬傷她,飼主楊女則急忙跑出家門,將狗拖拉回室內。

警方詢問飼主楊女當時狀況,楊女表示,家裡只有養一隻狗,狗晚間自己出門散步,坦承沒有跟在狗旁邊,警方依過失傷害函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動保處則表示,依據《動保法》第20條,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的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之規定,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另若查明犬隻無故咬傷人,將依《動保法》將該犬隻列爲攻擊性犬隻,後續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將依規定由成年人伴同,並牽1.5公尺以內繫繩及配戴透氣口罩等防護措施﹐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