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左營獒犬「半月內咬傷2人」 動保處說話了

高雄左營區近日驚傳獒犬咬傷人案,高市動保處4日前往飼主家稽查,調查後發現同只獒犬半個月內就咬傷2人,飼主已違反《動保法》將依法重罰3至15萬元,另將執行沒入飼主咬人之獒犬。(高市動保處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高雄左營區近日驚傳獒犬咬傷人案,傷者盧先生指出,他打開家門就遭到鄰居飼養的獒犬衝上前攻擊,手腳都被咬傷,送醫住院治療,而另名老婦日前也遭獒犬咬傷腳部;高市動保處4日前往飼主家稽查,調查後發現同只獒犬半個月內就咬傷2人,飼主已違反《動保法》將依法重罰3至15萬元,另將執行沒入飼主咬人之獒犬。

盧先生向媒體受訪表示,他只是要從住家出門時,一開門就遭鄰居飼養的獒犬撲上來咬傷手腳,後膝窩約有8、9公分撕裂傷;社區其他住戶也表示,攻擊人的獒犬並非第1次咬人,上月17日也咬傷1名老婦人腳部,到現在傷口都還沒完全復原。

動保處獲報後昨日派員釐清,針對獒犬衝出咬傷人事件,動保處經查該犬隻於半個月內咬傷2人,違反動保法第7條,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及第20條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之規定。

動保處除依動保法第29條重罰3萬至15萬之外,同時依同法第32條,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或身體,致造成他人生命或身體傷害之動物,將執行沒入飼主咬人之獒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