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嗎?高雄男騎士「擋輕軌10分鐘不讓」 恐罰最高4萬3200元
41歲林姓男機車騎士在大順二路與建興路口輕軌路段,先是違規左轉後,又在輕軌道區來回行駛。(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因輕軌屬大衆捷運系統,警方依刑法第184條第1項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將林男移送偵辦。(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置,並將林姓男機車騎士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另林男騎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等多項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4萬32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高雄三民區20日發生騎士擋輕軌案,上午9時許41歲林姓男機車騎士在大順二路與建興路口輕軌路段,先是違規左轉後,又在輕軌道區來回行駛,路過民衆上前勸阻,直到輕軌進站後要通過,男子依舊不讓道,警方獲報後到場迅速處置,林男違規部分警方將可開罰最高4萬3200元。
三民二警分局20日上午獲報,大順二路與建興路口,1輛機車於輕軌路段來回騎乘,影響輕軌通行,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置,並將林姓男機車騎士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經查,林男騎機車於行進中違規左轉,並在車道內來回行駛,後又將車輛違規停於輕軌共用區,影響輕軌通行;因輕軌屬大衆捷運系統,警方依刑法第184條第1項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將林男移送偵辦;另林男騎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等多項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4萬32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