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騙變搶!高雄男約面交竟持刀搶走手機 2案刑期相差22倍

▲刀子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因沉迷於高價智慧型手機,竟在網路上與賣家約定面交,再趁機將手機騙走,他在第一次嚐到甜頭後,又以同樣手法騙出賣家面交,但過程中遭到賣家攔阻,林男竟拔刀搶走手機,後來林男被捕,法院審理後,第一起案件僅以詐欺罪判處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但第二起案件則被依強盜罪被重判7年6月,刑期差了超過22倍。

判決指出,2023年1月6日,林男透過網路交易平臺聯繫一名洪姓賣家,表示欲購買一支iPhone 14 Pro Max(512GB、紫色款),雙方相約在高雄小港區一間便利商店面交,林男到場後,假裝要回車上取錢付款,卻趁機駕車逃逸,讓賣家當場傻眼報警。

過了11天后,林男再次以相同手法犯案,這次的目標是一名謝姓男子,雙方在鳳山區某便利商店碰面,然而,當林男發現店內人潮衆多,顯得心虛萌生退意,便以價格過高爲由想要離開,不料謝男不滿對方反悔,追上林男理論,雙方爆發口角。

爭執過程中,林男情緒失控,竟掏出摺疊刀割斷裝有手機的提袋,搶走手機後跳上由曾姓男子駕駛的車輛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順利將林、曾逮捕歸案,但被搶及詐騙得手的兩支手機早已被轉賣變現。

法院審理認爲,林男與曾男面臨經濟壓力,卻未選擇合法途徑謀生,反以不法手段侵害他人財產權益,情節重大。其中林男在第二次犯案中攜帶凶器搶奪,構成強盜罪,判處7年6月徒刑;曾男被依協助強盜罪,遭判3年8月。至於林男涉及的第一起案件,則僅被依詐欺罪,判處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