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立智能:研發人員由六成兼職人員撐起 經營模式現信披疑雲

《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修遠DL/作者 西洲 映蔚/風控

在國家政策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背景下,北交所上市公司逾260家,其中中小企業佔比81%。且北交所上市公司中,國家級“小巨人”企業佔比超一半,2024年平均研發強度達5.04%。而此次衝擊北交所的江蘇酉立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酉立智能”),也是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此外,酉立智能母公司的創新能力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也值得關注。自2019年12月起至2025年12月11日,酉立智能母公司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而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研發投入佔比或不足3%,或難以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要求。同時,酉立智能的研發人員超六成由兼職人員“撐起”。除此之外,此番上市,酉立智能被問詢提高信披準確性避免對所處行業產生誤導。而與酉立智能主營產品相似的一家同行經營模式爲生產代工,酉立智能第一大客戶經營模式系將生產委託給外部廠商。並且,不納入環評管理背後,酉立智能稱生產工藝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而官方信息顯示此類工藝系單純機械加工。

一、母公司研發投入佔比或不足3%,研發人員由六成兼職人員撐起高新資質現疑雲

衆所周知,高新技術管理辦法對研發投入佔比以及研發人員佔比等,均作出明確規定。其中,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值得關注的是,自2019年12月起,酉立智能母公司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但2021-2024年,酉立智能研發投入佔比或不足3%,且2021-2023年及2022-2024年期間,酉立智能母公司累計研發投入佔比或也不足3%。除此之外,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研發人員中逾六成系兼職研發人員。若僅考慮專職研發人員,酉立智能合併範圍以及母公司的研發人員佔比或均不足10%。

1.1 2022-2024年母公司累計研發投入佔比不足3%,或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

據酉立智能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酉立智能於2019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1日。且酉立智能自2019年起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在此背景下,酉立智能的母公司的研發投入佔比或值得關注。

據簽署於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書以及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2021-2024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研發費用分別爲392.42萬元、506.56萬元、583.37萬元、872.5萬元,同期未披露研發費用資本化的情形。

同期,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營業收入分別爲3.58億元、3.99億元、5.47億元、5.93億元。

即2021-2024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研發投入佔比分別爲1.1%、1.27%、1.07%、1.47%。

而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佔比不得低於3%。

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1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

反觀酉立智能,2021-2023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累計研發投入佔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爲1.14%;2022-2024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累計研發投入佔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爲1.28%。

此外,2021-2024年,酉立智能合併範圍內的研發投入分別爲392.42萬元、506.56萬元、583.37萬元、1,213.43萬元。

而取極值的方式,來測算酉立智能的研發投入佔比,即酉立智能合併範圍內的研發投入佔母公司營業收入的比值。

經測算,2021-2024年,酉立智能合併範圍內的研發投入佔母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1.1%、1.27%、1.07%、2.05%。

2021-2023年,酉立智能合併範圍內的累計研發投入佔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累計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爲1.14%、1.5%。

可以看出,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存續期間,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酉立智能的研發投入投入佔比或不足3%。

不僅如此,酉立智能的研發人員數量中,包含兼職研發人員。

1.2 研發人員數量超六成由兼職人員撐起,剔除後母公司研發人員佔比或不足10%

據酉立智能2024年報,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酉立智能合併範圍的研發人員分別爲9人、13人,佔當期員工總數的比例分別爲3.6%、4.73%。

然而,酉立智能在招股書中披露研發人員佔比時,將兼職人員納入了計算範圍。

據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截至2024年末,酉立智能的技術人員數量爲13人,佔員工總數的比例爲4.73%。同時,招股書在披露與同行的研發投入對比情況時稱,酉立智能的研發技術人員數量爲46人,佔比爲16.73%。

同時,酉立智能在附註中表示,公司研發人員數量包括專職研發人員和兼職研發人員。

而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的條件包括“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也即是說,若不考慮兼職研發人員,酉立智能研發人員數量佔比不足5%,或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

而此後,酉立智能上述情形也遭到監管層的“兩連問”。

據出具日爲2025年3月24日的《關於酉立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一輪問詢的回覆》(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覆”),北交所要求酉立智能說明報告期內研發人員的構成及變動情況,專職研發人員與兼職研發人員的認定口徑,兼職研發人員認定的合理性與準確性等。

對此,酉立智能表示,報告期內,酉立智能研發人員分爲專職研發人員和兼職研發人員,其中,專職研發人員指公司技術研發中心專門從事研發工作的人員,兼職研發人員指兼職從事研發輔助支持性工作,研發工時佔比不低於50%的其他部門相關人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以及2024年12月31日,酉立智能的專職研發人員數量分別爲6人、9人、13人;兼職研發人員數量分別爲19人、14人、33人。

同期,酉立智能兼職研發人員佔合計研發人員的比例分別爲76%、60.87%、71.74%。

可見,2022-2024年各期末,酉立智能合併範圍研發人員中,超過六成系由兼職人員撐起。

需要說明的是,2022-2024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社保繳納人數分別爲142人、191人、214人。

經測算,在去極值的情況下,即倘若將2022-2024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社保繳納人數視爲母公司從業人數,則2022-2023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專職研發人員數量佔母公司從業人數的比例或分別爲4.23%、4.71%、6.07%。

而“問題”纔剛剛開始。

1.3 稱兼職研發人員對生產製造有實務經驗,而酉立智能超八成系生產及生產協同人員

在首輪問詢回覆中,酉立智能表示,報告期內,酉立智能兼職研發人員主要爲生產部、質量部等其他部門員工。因研發項目需要,兼職參與酉立智能研發活動。 酉立智能兼職研發人員主要爲生產部、質量部等其他部門員工

此外,報告期內,酉立智能存在部分非專職研發人員參與研發的情形,酉立智能的研發活動中,能否批量生產是衡量研發目標實現與否的重要參考之一,研發活動需有豐富的生產實操經驗作爲支撐。研發活動一般會經過產品結構設計、原材料選型、模具開發、工藝確定、樣品打樣、小批量試生產等,涉及步驟和工序較多,需要生產部、質量部等其他部門人員共同參與完成。

基於上述原因,報告期內,酉立智能除專職研發人員外,根據研發項目計劃的安排,酉立智能存在生產部、質量部等非技術研發中心的人員參與研發項目的情形,其他部門參與研發項目的人員對產品生產製造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將其認定爲兼職研發人員具有合理性。

需要在指出的是,酉立智能有超過八成的人員系生產人員。

據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截至2024年末,酉立智能的生產人員、生產協同人員合計人數爲225人,佔員工人數的比例合計爲81.82%。其中,生產協同人員主要包括採購、倉儲、質檢、設備等人員。

也即是說,酉立智能稱兼職研發人員主要來自生產部、質量部等部門。此類人員對產品生產製造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而能否批量生產又是衡量研發目標實現與否的重要參考之一。在此背後,截至2024年末,酉立智能生產人員及生產協同人員合計數量佔比超過八成。

而酉立智能再次收到監管問詢。

1.4 列舉3家上市公司案例證明劃分合理性,3家公司中無同行業可比公司

據2025年3月24日簽署的《關於江蘇酉立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問詢的回覆》,監管層要求酉立智能,結合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監管政策關於企業研發活動與研發人員的認定標準,說明各期研發投入、研發人員數量的認定依據、計算過程及準確性,專職研發人員、兼職研發人員的劃分依據及合理性,兼職人員從事研發活動與非研發活動的工時比例及歸集、分配具體依據及準確性等。

對此,酉立智能表示,目前上市公司中將研發人員劃分爲專職研發人員及兼職研發人員的案例較爲常見。

同時,酉立智能列舉了三家上市公司的研發人員劃分依據,分別爲機科股份、富樂德以及益諾思。基於此,酉立智能稱其關於專職研發人員及兼職研發人員的劃分依據,與目前上市公司案例不存在明顯差異,符合市場慣例。

然而,此番上市,酉立智能選取的同行業可比公司分別爲溫州意華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意華股份”)、江蘇振江新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江股份”)、江蘇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博”)、浙江愛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康科技”)、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源股份”)。

通過上述信息可知,酉立智能列舉的三家上市公司中,並未包括酉立智能的同行業可比公司。

綜合上述信息,2021-2024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研發投入佔比不足3%,且2021-2023年及2022-2024年,酉立智能母公司的累計研發投入佔比或也不足3%。此外,酉立智能研發人員中逾六成系兼職研發人員。若僅考慮專職研發人員,酉立智能合併範圍以及母公司的研發人員佔比或均不足10%。不僅如此,酉立智能列舉3家上市公司的案例,證明將兼職研發人員納入研發人員具有合理性,但酉立智能列舉的上市公司中並無可比公司。基於上述情形,酉立智能的研發創新能力或現疑雲。

二、貢獻超七成收入第一大客戶經營模式爲委外加工,酉立智能生產工藝或現疑雲

此番上市,酉立智能被問詢提高信披準確性避免對所處行業產生誤導。

關於其行業情況,酉立智能主營光伏支架零部件,不直接面向光伏電站項目業主方。而酉立智能招股書系按照應用領域認定屬於光伏細分行業,但在披露不納入環評管理原因時,酉立智能又表示其生產工藝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而官方信息披露,上述生產工藝系單純機械加工。

2.1 從生產用途及產品具體構成來看,酉立智能的所處行業均爲金屬製品業

先來關注酉立智能所處行業認定情況。

據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從生產工藝上看,酉立智能屬於“C製造業”中的“C33金屬製品業”;從產品用途看,酉立智能屬於“C製造業”中的“C38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中的“C3825光伏設備及元器件製造”。

同時,酉立智能稱,從公司產品具體構成來看,在大類產品上屬於金屬製品業,從產品用途細分領域上屬於光伏設備及元器件製造業,且公司產品與下游光伏行業相關度較大。本招股說明書將遵循上述屬性,對酉立智能產品所處光伏細分行業基本情況予以介紹。

也就是說,無論從產品用途還是從產品具體構成來看,酉立智能的所處行業均爲金屬製品業。但本次上市,酉立智能招股書系根據產品用途情況,將產品所處光伏細分行業的基本情況予以介紹。

需要說明的是,《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翻閱酉立智能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發現,“光伏”共有932個檢索結果,而“金屬”僅有40個檢索結果,“金屬製品”僅有11個結果。

疑雲尚未消散。

2.2 不直接面向光伏電站項目業主方或投資方,被問詢提高信披準確性避免對所處行業產生誤導

前述提到,酉立智能的可比公司分別爲意華股份、振江股份、中信博、愛康科技、清源股份。

據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酉立智能主營產品系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產品類型、客戶羣體與意華股份的全資子公司樂清意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意華新能源”)相類似,不直接面向光伏電站項目業主方或投資方。

而其他可比公司的光伏支架產品包括固定支架、跟蹤支架等。其中,振江股份的跟蹤支架產品類型、客戶羣體與酉立智能類似,中信博、愛康科技、清源股份等可比公司的跟蹤支架產品系成套產品,除機械結構件外還會包含驅動系統、控制系統等,直接面向光伏電站項目業主方或投資方進行銷售,產品結構、客戶羣體與酉立智能存在一定的差異。

也即是說,在酉立智能的5家可比公司中,意華股份的子公司意華新能源主營產品與酉立智能相類似。

在此情況下,酉立智能與意華新能源的經營模式或值得關注。

據首輪問詢回覆,監管層要求全面梳理招股書中關於酉立智能所處行業基本情況的相關內容,特別是有關行業技術水平及技術特點、主要技術門檻和技術壁壘、衡量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指標、行業技術的發展趨勢等內容,區分光伏支架行業與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行業,進一步補充披露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行業的上述情況,適當刪減相關部分中與酉立智能所屬行業情況關係不大的內容,進一步提高招股書信息披露的準確性,避免對所處行業及相關情況產生誤導。

對此,酉立智能回覆稱,目前光伏支架行業的經營模式主要可以分爲兩種: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研發設計+委外生產。

其中,“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模式以中信博等國內企業爲代表;“研發設計+委外生產”經營模式以Nextracker等國外企業爲代表。零部件產品生產主要委託意華新能源、酉立智能爲代表的製造企業完成。因此,光伏支架行業的中游通常包括了光伏支架零部件的生產製造企業。

同時,酉立智能表示,前瞻產業研究院於2023年11月發佈《洞察2023:中國光伏支架行業競爭格局及市場份額》,其中將意華股份等生產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企業歸屬於光伏支架行業。

也即是說,監管層要求酉立智能區分光伏支架行業與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行業。對此,酉立智能表示,“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模式下,意華股份與酉立智能等企業完成零部件產品生產。

不僅如此,同行披露的業務模式,同樣值得關注。

2.3 主營產品相似的同行意華股份經營模式爲生產代工,酉立智能第一大客戶經營模式系將生產委託給外部廠商

據2024年5月10日《溫州意華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相關問題包括“貴公司光伏支架在美國市場和合作夥伴的模式是怎樣?”,回覆爲“意華股份在美國市場的主要的客戶爲NEXTracker、GameChange Solar、 FTC Solar,主要爲上述公司代工太陽能跟蹤支架。”

再來關注中信博對光伏支架行業經營模式的說明。

據《關於江蘇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江蘇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審覈問詢函> 的專項說明》,基於技術水平、資金實力、服務能力的不同,光伏支架企業經營模式大多分爲三大類。

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模式爲集產品研發、設計、生產於一體,有利於企業掌握產品研發、設計及生產環節的核心技術,保證產品質量及交付時間,控制生產成本。同時能夠緊跟行業技術發展趨勢,保持企業競爭優勢地位。代表型企業爲中信博、清源股份、愛康科技。

研發設計+委外生產,經營模式爲主要聚焦產品研發設計和市場銷售環節,將生產委託給外部廠商,代表型企業爲NEXTracker、Array、PV Hardware。

生產代工,經營模式爲只從事光伏支架的生產製造,專爲大型支架供應商提供代工服務,代表型企業爲意華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NEXTracker以外,酉立智能的客戶還包括天合光能和安泰新能源。而NEXTracker、中信博、天合光能以及安泰新能源,均爲全球跟蹤支架出貨量前十二廠商。

其中,2022-2024年,酉立智能對第一大客戶NEXTracker收入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爲80.69%、61.67%和70%。

不難看出,酉立智能貢獻超七成收入的第一大客戶NEXTracker,其經營模式爲爲主要聚焦產品研發設計和市場銷售環節,將生產委託給外部廠商。

需要指出的是,酉立智能自稱不納入環評管理。

2.4 自稱不納入環評管理背後,生產工藝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即單純機械加工

據簽署於2025年7月28日的招股書,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 年版)相關規定,酉立智能及其子公司所屬行業爲“金屬製品業”,相關產品生產工藝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等,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無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

而據官方發佈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常見問題解答,名錄中“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含義的解答爲,名錄報告表類別中“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指單純機械加工的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焊接前後的打磨工藝,歸入焊接工序管理。

也即是說,酉立智能自稱無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主要原因系所屬行業爲“金屬製品業”,相關產品生產工藝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等。而根據官方信息,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指的是單純機械加工的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即按照上述問題解答,酉立智能所屬行業爲“金屬製品業”,且相關產品生產工藝是否系涉及單純機械加工,或值得關注。

問題仍在繼續。

2.5 主要產品包括光伏支架主體支撐扭矩管,其中的方管應用於其他客戶的跟蹤支架

此番上市,酉立智能的主營產品爲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根據主要生產工藝不同,可以分爲制管類產品和衝壓類產品。

其中,制管類產品爲TTU產品,衝壓類產品爲BHA、URA和RAIL產品。

據首輪問詢回覆,光伏支架零部件屬於非標準化產品,定製化設計、生產要求生產商具備較高的技術水平、豐富的生產經驗、並通過相關資質認證,滿足下游客戶方面多樣性的需求。

且酉立智能生產的光伏支架零部件類產品具有定製化特徵,同類型產品的規格參數、產品性能及項目應用場景不同,產品規格型號衆多。

光伏支架主體支撐扭矩管(TTU)主要分爲圓管、方管。圓管只應用於Nextracker設計的跟蹤支架產品,方管應用於其他客戶的跟蹤支架。

通過上述信息不難發現,TTU是酉立智能的主要產品。其中,方管應用於其他客戶的跟蹤支架。

值得一提的是,酉立智能的原材料主要系鋼材。

報告期內,酉立智能主要採購鍍鋅卷、鍍鋁鎂鋅卷、熱軋卷等鋼材。

2022-2024年,酉立智能採購鋼材的金額分別爲2.4億元、4.13億元、4.44億元,佔同期採購金額的比例分別爲78.83%、83.59%、74.69%。其他採購內容主要爲外協以及緊固件等。

此番上市,從生產用途及產品具體構成來看,酉立智能的所處行業均爲金屬製品業。在酉立智能的5家可比公司中,意華股份的子公司意華新能源主營產品與酉立智能相類似,不直接面向光伏電站項目業主方或投資方。在面對監管關於行業技術水平和信息披露準確性的問詢時,酉立智能表示,“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模式下,意華股份與酉立智能等企業完成零部件產品生產。

除此之外,與酉立智能更爲可比的同行業上市公司意華股份,自稱經營模式爲生產代工。且另一同行稱,酉立智能第一大客戶經營模式系將生產委託給外部廠商。而值得關注的是,酉立智能招股書系按照應用領域認定所處細分行業系光伏行業。但在披露不納入環評管理原因時,酉立智能又表示其生產工藝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而官方信息顯示,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指的是單純機械加工的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

三、結語

上市背後,酉立智能自2019年起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但從母公司自身的數據來看,還是取極值的方式測算的研發投入佔比,其母公司研發投入佔比或不足3%,且酉立智能研發人員數量超六成由兼職人員撐起,剔除後母公司研發人員佔比或不足10%,其母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現疑雲。

另一方面,此番上市,酉立智能被問詢提高信披準確性避免對所處行業產生誤導。酉立智能招股書系按照應用領域認定所處細分行業系光伏行業,且稱從生產用途及產品具體構成來看,其所處行業均爲金屬製品業。而奇怪的是,與酉立智能主營產品相似的同行意華股份經營模式爲生產代工,且爲酉立智能貢獻超七成收入的第一大客戶,其經營模式系將生產委託給外部廠商。且酉立智能自稱不納入環評管理背後,官方信息顯示生產工藝僅涉及分割、焊接、組裝系單純機械加工。基於上述種種異象,關於酉立智能的行業定位及經營模式,或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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