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撞涵洞奪命 運安會調查:駕駛誤判、標誌不足

▲去年高雄遊覽車撞涵洞事故釀1死。(資料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去(113)年3月20日一輛楓滿遊覽汽車公司營業的遊覽車,晚間行經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的慢車道涵洞時,車輛前上方撞擊高速公路橋樑主樑,車頭全毀、削掉一大半,釀1死、16傷。運安會調查報告出爐,肇因指向駕駛誤判涵洞限高導致,加上夜間視線昏暗、標誌不足,未察覺遊覽車高度超過涵洞限高。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近日公佈去年3月高雄仁武區遊覽車撞擊涵洞事故調查報告。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重傷、10人輕傷,遊覽車車體結構嚴重受損,運安會調查肇因和風險指出,駕駛誤判涵洞限高,以及道路標誌與警示設施不足,導致發生憾事。

這起事故發生於民國113年3月20日20時23分,一輛楓滿遊覽汽車有限公司營業大客車行經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往東向慢車道涵洞時,車頭上方撞擊高速公路橋樑主樑,釀成死傷慘劇。

運安會指出,事故駕駛在行車路徑規劃時選擇慢車道,行經涵洞前60公尺路口時,因受限高4.3公尺標誌與分道標誌影響,誤認前方涵洞亦可通行;再加上事發時爲夜間昏暗環境,未能及時識別涵洞實際限高僅2.0公尺,最終導致車體撞擊涵洞。

此外,與風險有關的調查發現,事故地點涵洞車道僅2.2至2.55公尺寬、淨高2.59公尺,但道路主管機關未依規定設置禁制標誌或限高架,也缺乏警告設施,增加駕駛誤判風險。運安會也指出,高雄市政府道路巡檢多依既有標誌,未定期檢討導引系統,難以及時察覺設計缺失。調查也暴露駕駛誤判、道路設計與管理疏漏等多重問題。

傷勢部分,前半段乘客因車頭撞擊力高達25至29公噸,導致受傷較重,即便系安全帶仍難避免;後半段乘客則因多未系安全帶或行車中站立,造成受傷人數較多。

運安會也提出7項改善建議,包括針對楓滿遊覽汽車公司,要求應依實務需求制訂教育訓練課程,加強駕駛辨識涵洞風險之能力;並落實自主檢查制度,強化駕駛與車輛管理。

高雄市政府部分,運安會也建議應定期檢討道路動線識別,完善涵洞標誌、標線與限高警示,並補齊道路工程資料庫,以利規劃改善。針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運安會也要求須盤點轄管立體交叉構造,針對淨高不足4.6公尺或寬度不足3公尺路段,增設限高架或警示設施。

至於公路局部分,運安會也建議在全面裝設駕駛識別設備前,應強化遊覽車客運業之安全考覈機制;運安會也要求交通部加速推動道路安全檢核或檢查機制,確保道路系統在設計、建設與營運各階段皆落實安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