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越柵欄騷擾動物 無法可罰

臺北市立動物園斑點鬣狗「小乖」、「小白」時常叼着特製麻布袋造型玩具遛達,近1年來2度遭遊客跨進圍欄騷擾。(臺北市立動物園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臺北市立動物園近期發生3起遊客重大騷擾動物事件,園方事後報警,警方花許多時間找到遊客卻未能開罰,只交給北市動保處教育指導,民衆認爲臺灣缺乏規範遊客的法令,以致動物一再受害,遊客也有安全風險;民間動物園主張比照國外設立《動物園法》規範,公立動物園卻態度保守;北市議員紛建議中央立法,但朝野立委認爲須先評估檢討,再研議是否訂定中央法令。

臺北市立物園去年11月至今年2月,發生3起遊客翻越柵欄,騷擾斑點鬣狗、保育類動物白麪捲尾猴等事件,幸好有正義遊客阻止纔沒惡化。因當下沒有留下游客資料,園方只能調閱監視器報警尋找當事人到案說明,但警方好不容易找到人,依《社維法》、《動保法》函送相關單位,最終都只「教育指導」了事。

臺北市立動物園發言人曹先紹說,園方也有推動立法的聲音,但目前仍希望先透過教育、宣導提升公民意識;高雄壽山動物園也持相同看法。六福村野生動物園則期望臺灣能比照國外有《動物園法》,由政府與專業人士訂定以符合實際現況。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秦慧珠表示,站在動物保育立場,支持中央立法授予動物園執法權,也應同步推動公民教育訓練;民衆黨市議員林珍羽說,目前沒有任何法規可保護展演動物不受不良遊客騷擾,呼籲中央應立法,並將民間私人動物咖啡廳、農場等展演動物一併納入規範保護。

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則指出,市府可參考民間私人公司,編預算委外請保全公司進駐動物園,賦予園內保全責任,勸導對動物不友善遊客,若經勸阻不聽再交給警方處理。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民進黨立委吳沛憶表示,須先了解動物園需求,盤點違規態樣與管理困境,並考量執行可行性;民衆黨立委林國成建議,先從地方單行法規着手,成效良好再討論是否由中央統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