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車事件後 陸修法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

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決定」,明定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內容。圖爲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址。(記者廖士鋒/攝影)

大陸官媒新京報去年夏天披露油罐車卸完煤制油後直接裝運食用大豆油,震驚大陸社會。爲此,大陸官方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則明定「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要求承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運輸容器顯著位置噴塗食品專用標識,按照官方有關規定使用運輸容器並及時清洗,嚴禁裝運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質。

據央視新聞,9月12日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負責人做出上述說明。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修法聚焦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和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監管兩個突出問題,從強化准入管理、加強過程監管、完善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有利於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和嬰幼兒配方液態乳註冊管理,爲相關領域食品安全工作夯實制度基礎,確保民衆「舌尖上的安全」。

據指出,關於修改食品安全法的決定共3條,涉及現行食品安全法5個條文,主要包括2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

這部分對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實行許可,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重點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應當有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的專用運輸容器、作業人員和管理制度等,依法取得準運證。同時,明確發貨方、收貨方、道路運輸經營者的義務。規定發貨方、收貨方應當履行法定的查驗、覈驗義務,承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運輸容器顯著位置噴塗食品專用標識,按照大陸官方有關規定使用運輸容器並及時清洗,嚴禁裝運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質。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記錄、運輸容器清洗憑證等單據。

此外,規定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的具體管理規定由大陸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重點液態食品目錄由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另外也明確相應法律責任。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要求進行重點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未取得準運證從事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記錄、運輸容器清洗憑證等單據,以及未履行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相關查驗、覈驗義務等違法行爲,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第二部分修法重點是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註冊管理。在大陸食品安全法第81條、第82條、第124條中增加相關規定,明確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註冊管理,與「嬰幼兒配方乳粉」實行同樣的註冊管理、生產等要求。

據指出,關於修改食品安全法的決定將於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