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網安法 規範AI、加強監管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網路安全法》修法,促進AI安全與發展。圖爲浙江某科技公司的AI機器人。(中新社)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王翔23日主持記者會指出,14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將於24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爲《網路安全法》修正草案作第二次審議。修法原委係爲迴應人工智慧發展需要,擬增加關於人工智慧安全與發展的架構性規定。
王翔指出,今年9月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初次審議《網路安全法》修正草案。根據各方意見,擬主要修改:一、充實網路安全工作指導原則;二、增加促進人工智慧安全與發展的內容;三、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進一步做好與大陸《民法典》和《個人資訊保護法》銜接;四、進一步完善相關處罰規定。
澎湃新聞報導,大陸2016年制定《網路安全法》,是網路安全領域基礎性法律。王翔表示,該法施行以來,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發展給網路安全帶來新挑戰,網路違法行爲屢有發生,呈現新特點。
王翔表示,《網路安全法》修正草案迴應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採取「小切口」方式修改法律責任制度。一審後,根據各方意見,擬對修正草案進一步完善:
一、擬增加規定:大陸網路安全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網路強國建設。
二、迴應人工智慧治理和促進發展需要,擬增加一條關於人工智慧安全與發展的架構性規定,主要內容包括:支持人工智慧基礎理論研究和演算法等關鍵技術研發,推進人工智慧基礎設施建設並完善倫理規範,加強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創新並加強安全監管。
三、進一步完善法律責任,擬對部分違法行爲處罰規定作進一步完善,同時,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進一步加強與《民法典》和《個人資訊保護法》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