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隔鄰蓋樓傷結構 風神廟反彈

臺南市定古蹟風神廟,與正殿緊鄰一牆之隔的土地將蓋5層樓,因廟並無地基,憂一旦開挖恐危及廟宇,總幹事謝明峰揚言發動抗爭搶救。(曹婷婷攝)

近300年曆史的臺南市定古蹟風神廟,傳出正殿後方僅一牆之隔的土地將蓋5層樓,預計開挖1樓半地下室,因風神廟無地基,廟方憂一旦開挖,「即使沒塌,恐損及古蹟本體」,醞釀抗爭,更質疑臺南是守護古蹟領頭羊,難道不把古蹟當一回事?臺南市政府強調,對於古蹟保護非常重視,一定會依法嚴格把關。

風神廟是全臺唯一主祀風神的廟宇,被譽爲府城「七寺八廟」之一,12年前更獲企業青睞,打造爲全臺首座「光之廟宇」,營造夜間亮點,吸引觀光客慕名來訪。

風神廟總幹事謝明峰說,該廟建於清乾隆4年,廟宇範疇最初從接官亭、官廳、大殿到風神廟一路到神農街,經歷日據時期改正計劃,廟後方均遭拆除,後經當時區長拜託他的阿公謝合重建風神廟,1924年重修完成,1961年土地納爲國有地,廟後方一塊土地於1990年變更爲建地,隔年市府出售,今年該筆土地轉手給建商,規畫興建5層建築,外傳將作爲民宿,民衆聲援廟方「都市發展何必與神明爭那方寸之地」、「古蹟不是商業工具」。

風神廟管委會指出,建商規畫在廟後不到80公分處蓋5層樓,但誰來承擔廟宇任何直接、間接裂損風險?尤其,風神廟甫於2016年0206地震後花費不少公帑修繕,若不幸受損,誰該負責?

文資處強調,該基地並非古蹟保存區,且該地現況已有1棟2層樓建築,現址本就是商業區,業者依法可開發,但因鄰近古蹟風神廟,文資處仍主動發函提醒地主,如有開發行爲須事前送市府審查,所有人也已申請審查,目前尚未完成審查。因該案鄰近古蹟,須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大會審查通過後,才能開發。

南市府強調,不論地目、外觀協調、安全距離或施工方式,一律依法嚴格把關,兼顧文化資產保護與城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