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300年風神廟恐塌! 廟地變商業地蓋民宿
圖、文/CTWANT
臺南市定古蹟風神廟擁有近300年曆史,是全臺唯一主祀風神的廟宇,更是當地民衆的信仰重心,還被列爲府城「七寺八廟」之一,緊鄰廟體的廟地卻在1991年變更爲商業地並出售,該土地擱置30多年後,如今要興建5層樓的民宿,而風神廟沒有地基,一旦動工恐讓古蹟面臨坍塌風險,總幹事謝明峰更質疑當年的售地案是爲特定人士「量身訂製」,不排除訴訟以保護廟方權益。
▲風神廟在臺南矗立近300年,不但是當地重要信仰,更是信衆們的精神依託。(圖/CTWANT提供,下同)
6月24日上午,臺南亮起高溫黃色燈號,在整個府城都懊熱難耐時,走進風神廟卻能感覺到一陣涼爽,廟前的石板路似是將酷暑抵擋在外,讓來往信衆都能享受微風拂面和心靈平靜,如今風神廟卻面臨建廟以來最大危機。
「我們以前的廟地是一直延伸到神農街,日據時期開了民權路,才把廟拆除,僅留下現在的主殿。」謝明峰說,風神廟初建於乾隆四年(1739年),設在當時的臺灣府大西門外面南西港河道右側,過去爲四進建築,分爲大門、官廳、風神廟、大士殿,加上廟埕的面積達上千坪,是清代官員上任的第一站,地位相當於如今的國門。
▲風神廟後方土地恐蓋5層樓高的民宿,破壞天際線外還將讓廟體岌岌可危。
謝明峰說,依日據時期留下的地籍資料,風神廟與廟埕早在百年前就被列爲廟地,其祖父謝合是日據時期的地方士紳,被當時的區長委任接手風神廟管理,到他如今已是第三代。
而風神廟在1954年遇上管理權爭議,謝家與爭權者對簿公堂,本該申請的寺廟總登記也因此無法完成,廟地因而被收爲國有地,謝家在1961年勝訴得以持續服務風神廟。
廟地則持續登記在臺南市政府名下,地籍登記則爲宗教用地的「祠」,謝家多次爭取土地歸還都未獲迴應,秉持民不與官斗的原則,只好讓廟地持續交給公有管理,風神廟也在1985年被內政部公告爲臺閩地區三級古蹟,管委會樂見受到更高規格的保護,相安無事的日子卻到1990年戛然而止。
根據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資料,風神廟被公告爲古蹟時的公告地號包括中西區五條港段1416、1408、1564、1565和1650,臺南市府則在1990年10月將廟後方的25坪土地切割,「創造」出不在古蹟公告範圍的1417地號,再將地目變更爲商業地,並於1991年以400萬元出售
▲後方建築離風神廟僅一牆之隔,一旦動工恐讓古蹟面臨坍塌風險。
「10月廟地地目變更和分割,隔年3月就賣掉了,這不是量身訂做嗎?」謝明峰質疑,文資處在1994年將風神廟納爲古蹟保存區,範圍自然不包括已售出的土地,1417號在幾經轉手後,2016年的地價已飆漲到800萬元,但過去的購買者都礙於古蹟安全不敢隨意動工,該片土地因而擱置30多年。
「誰能保證古蹟安全,這根本是鴨霸政府。」謝明峰說,如今風神廟再次易主,購買者打算在廟後方後方興建5層樓的民宿,且規劃後建物離廟不到80公分,而風神廟沒有地基,一旦動工廟體將岌岌可危,後果不堪設想,目前正研擬發起抗爭,更不排除訴諸法律以守護神明的土地。
臺南市文資處迴應,廟方認知與地籍資料有落差,1417地號存在多年,且一直都不在文資保存區內,但過去名稱可能與現在不同而產生誤會。該筆土地現爲商業區並屬私人財產,業者可依法開發,但因鄰近古蹟,文資處2024年就發函提醒地主,如有開發行爲須送市府審查,地主已依程序申請,文資處今年5月召開審查會,要求業者補充安全評估、監測資料等說明,目前審查程序尚未完成,拆除執照也尚未核發,將確保過程不影響古蹟安全才會發照,文資處會依法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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