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主任動私刑「櫃門夾小手」掀椅害跌倒 虐童累犯被解聘
▲臺中一名女童遭幼兒園主任用櫥櫃門夾童手,也曾把孩子拖出教室撞牆。(圖/資料照片)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臺中驚爆幼兒園主任動私刑案!臺中市烏日區一家公立幼兒園主任疑似對幼童施虐,該名主任處理2名小朋友糾紛時,竟動私刑用櫥櫃門夾小朋友的手。臺中市教育局表示,學校教評會審議決議解聘該師且1年不得聘任爲教師。此外,該師也涉有侵佔公款等違規事項,相關事證已移請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烏日區某幼兒園教師今年2月中旬疑似不當對待幼生,一名女童上學期間不停哭泣,學校發現孩子手指頭紅腫,進一步調查,才從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校內的郭姓主任竟用櫥櫃門夾小女童的手,甚至讓女童坐下後,連續故意掀倒椅子,讓女童跌倒在地;且該名主以往擔過另所公立幼兒園園長時,也曾動手虐童甚還毆打老師被調職,如今又再犯,甚至還涉嫌侵佔公款,讓家長砲轟實在太離譜。
教育局指出,2月18日獲報烏日區某幼兒園通報,指2月17日檢視班級監視器時,發現郭姓主任於2月14日因兩位幼生排隊拿杯子喝水時起爭執,疑似將其中一名女童的手放入水杯櫃門邊,再將櫃門關上夾手,造成女童手部紅腫。
教育局調查後又發現,郭姓主任在2月12日及13日,因女童坐椅子時翹起來,竟無預警將女童椅子翻倒,女童因此跌坐在地並大聲哭泣。經教育局3月13日召開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決議,幼兒園應予解聘且管制1年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並裁罰6萬元罰鍰,另函請學校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應否解聘;學校在3月31日召開教評會審議決議解聘該師且1年不得聘任爲教師。該師尚疑似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等情事,學校已依規調查中。
此外,郭姓主任在擔任幼兒園主任期間,發生午餐退費及幼生延長照顧服務收費未入公庫等疑義,教育局已將相關事證移請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