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蕩犬管理陷兩難 農業部允諾:落實源頭治理及社區參與
針對今(26)日部分團體就遊蕩犬管理議題表達訴求,農業部表示理解及尊重社會多元意見,同時強調,遊蕩犬管理是一項涉及動物福祉、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的複雜課題。(鄧博仁攝)
針對今(26)日部分團體就遊蕩犬管理議題表達訴求,農業部表示理解及尊重社會多元意見,同時強調,遊蕩犬管理是一項涉及動物福祉、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的複雜課題,並非單一措施即可解決,必須以源頭治理及社區參與爲核心,持續建立兼顧人道與永續的管理機制。
農業部表示,族羣控制的關鍵在於源頭管理,呼籲飼主落實家犬寵登及絕育,避免棄養或繁殖失控。地方政府應持續推動執法與補助絕育計劃,並結合民間與社區力量,建立長期有效的族羣管理機制。唯有從源頭減少犬隻自家戶流入野外,才能降低遊蕩犬數量、緩解收容壓力。
農業部指出,餵養行爲型態與目的多元,可能對社會、環境及生態產生不同影響,農業部已公告在野生動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及自然保留區等生態敏感地區全面禁止餵食,以優先維護生態環境與野生動物棲息安全,至於其他公共區域,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等既有法規,針對造成環境髒亂或公共衛生問題的行爲進行管理。
有關不當餵養行爲是否進一步納入《動物保護法》,農業部表示,仍需研議並凝聚共識,將持續推動社區教育與自主管理,協助居民建立正確飼養觀念,完成家犬絕育與寵物登記,推動在地化、有秩序且可持續的犬隻管理,以長期有效降低遊蕩犬對環境與生態的衝擊。
針對外界有關「推動收容單位落實人道處理實則擴大撲殺」的誤解,農業部重申,公立動物收容所並未恢復撲殺,「人道處理」即社會常稱的「安樂死」,系由獸醫師依《動物保護法》第12條規定,在動物出現重傷病、傳染性疾病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時依法執行人道處理,這是國際普遍認可、基於動物福祉的必要措施。
農業部強調,基於動物福祉原則,爲解除有重傷病、傳染性疾病等動物之痛苦,以及兼顧公共安全爲前提,將建立收容動物人道處理評估標準作業流程,督導各縣市政府適切評估收容動物福祉,謹慎執行人道處理,同時,將持續提供第一線收容管理人員各項關懷及支持,減輕執行壓力,確保過程符合法律、社會理解與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