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輝超市迴應被限高:5月30日福州鼓樓法院對永輝限高措施已解除

近日,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於5月1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鄭州市唐科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軒鬆被限制高消費。

對此,永輝超市方面迴應稱,5月30日,福州鼓樓法院對永輝的限高措施已解除。此事源於鄭州唐科公司與子公司互負債務的糾紛:鄭州唐科公司拖欠永輝87萬應付款,從財務數據計算唐科應付永輝的金額多於永輝應付唐科的金額,兩案均在鼓樓法院審理中,法院曾主持債務對衝調解;在鄭州唐科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後,經與鼓樓法院溝通,永輝已先行將應付唐科的37萬支付至法院賬戶,限高令當日解除。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永輝超市)

(編輯:王璨 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