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貸款專員等人詐貸1593萬!背假資料應付對保照會 31人起訴
永豐銀行萬華分行貸款業務專員林靖勲等人涉招攬有貸款需求者28人,虛構不實公司職稱、薪資申辦信貸,還教導28人熟記假資料應付對保人員照會程序,其中15人詐貸共計1593萬元,13人詐貸未遂。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等罪起訴31人。
起訴指出,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間,林靖勲擔任永豐銀行萬華分行貸款業務專員,涉違背銀行行員職務, 涉與35歲蔡晨睿、41歲李聖各自賢分頭招攬有貸款需求者28人,虛構不實收入,辦理線上信用貸款,其中15人向永豐銀行詐得共1593萬元,直至永豐銀行接獲同業照會,察覺貸款者的財力證明異常,後續13人詐欺取財未遂。
檢方追查,蔡晨睿利用想有行銷管理顧問公司招攬有貸款需求的吳等6人,並提供自身掌控的瞬境澄心、示有企業公司資料給6人填寫不實職務、薪資所得;李聖賢則利用麥竈數位、繁星新創數位公司招攬4人,並提供已無營業的臺灣網通、高通數位行銷公司資料給林靖勲,緊接着由林靖勲創立line羣組向有貸款需求的陳等28人索取銀行帳密、網路銀行對帳單,虛構不實收入。
檢方調查,28人涉向永豐銀行申辦信貸,傳送變造的銀行帳戶交易明細存提款給林靖勲,林協助28人上傳線上貸款申請書,還教導其等熟記假公司名稱等資料,應付永豐銀行對保人員照會程序,佯稱貸款申請書上的假職位、假新資收新,其中15人詐貸20萬至300萬不等金額,共計1593萬元,其餘13人銀行發現此詐貸案,未撥款。
檢方認定,林靖勳涉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刑法三人以上共犯詐欺、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嫌,蔡晨睿、李聖賢及28名申貸者非銀行職員,但與銀行職員林靖勳共同實施犯罪行爲,從重論銀行職員背信罪,詐貸未遂者則論銀行職員背信未遂罪。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