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一泡尿6000元!苗栗「火爆男」對警車撒尿遭依社維法裁罰

苗栗縣警局頭份分局今年8月下旬將「刑事通知書」送達三灣鄉徐姓男子住處,但他出門在警車旁簽收時,當場表明要對警車撒尿,員警當即口頭警告制止,但他仍執意對巡邏車左前輪撒尿,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辦,法院最近裁決結果出爐,徐姓男子這泡尿要裁罰6000元罰鍰。

頭份分局三灣分駐所員警8月24日下午4點多到三灣鄉大河村一戶民宅送達涉及毀損案的刑事通知書,警方請徐姓男子到巡邏車旁簽收通知書,不料他一出門就告知員警要對警車撒尿,員警雖口頭警告制止,但他仍故意將尿撒在巡邏車左前輪,被警方告知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依法處理。

徐姓男子是地方的「頭痛人物」,當天發現員警登門火氣就上頭,開始大小聲怒斥並拒絕簽收,員警仍客氣勸說「不要這麼兇啦」,並告知不簽收會被通緝,不料他一出門就說要小便,且朝着巡邏車左側車頭拉低短褲準備撒尿,員警見狀立即口頭警告,但他不理睬,員警錄下過程,告知 要依違反社維法將他移送法院裁處。

頭份警分局表示,徐姓男子情緒失控挑釁公權力的行爲,已嚴重侵害警方執法尊嚴,絕不寬貸,因此將全案移請苗栗地方法院裁罰。

苗栗縣警局頭份分局今年8月下旬將「刑事通知書」送達三灣鄉徐姓男子住處,但他出門在警車旁簽收時,當場表明要對警車撒尿,員警當即口頭警告制止,但他仍執意對巡邏車左前輪撒尿,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辦。圖/記者胡蓬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