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專法卡關5年 教部:財劃法通過需和地方討論經費分攤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右)出席。記者邱德祥/攝影
營養午餐專法立法延宕超過5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立委質疑爲何至今還不見行政院版草案。對此,教育部迴應,原本去年11月就已把草案送院,孰料一個月後財政收支劃分法通過,必須討論未來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如何分攤經費,包含原有的74億元加上立法後可能新增的26億元,教育部也承諾將盡快和地方政府洽談。
立法院教文會今日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法案事涉午餐供餐方式、費用、食材供應、營養師設置、菜單設計、營養基準、採購規範等多項相關重點。立委柯志恩質疑,2019年營養午餐專法草案就曾送行政院遭退回,113年3月又送一次,5月還召開公聽會,討論了這麼久,還是不見行政院版草案。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表示,原本去年11月20日就已經把教育部版草案送行政院,一個月後財劃法通過,而根據地方制度法,學校營養午餐權責屬於地方政府,必須釐清未來總共100億元的營養午餐預算,中央與地方要如何分攤。
教育部在書面報告中說明,原本教育部每年補助經濟弱勢學生午餐經費21億元、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補助38億元、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劃15億元,每年總共約74億元。此外,本次立委提23個版本,就各委員所提版本及關切事項,包含新增營養師、午餐執行秘書專職化及廚房設備等,共超過26億元,總計將超過100億元以上。
立委林宜瑾進一步詢問,財劃法通過後,中央有3000多億元經費將流向地方,原本由中央負責出錢辦理的事務,部分將移轉地方辦理。以營養午餐專法來說,中央、地方經費要如何劃分?教育部又和地方政府溝通過了嗎?
張廖萬堅迴應,行政院目前要求評估財劃法通過後的預算影響,未來會盡快和地方政府洽談,瞭解是否願意負擔過去每年補助的74億元,願意的話,會再來討論修法後中央、地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