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調查當健檢? 國健署挨批不把受試者保護當回事
臺灣受試者保護協會今天發佈聲明,認爲國健署迴應不負責任,未善盡受試者保護,衛福部應調查該案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本報資料照片
有民衆在社羣軟體披露,衛福部國健署委託中研院研究人員,進行國民營養調查時,未善盡知情同意義務,且疑似妨害兒童父母行使不同意權。國健署發佈新聞稿迴應,並以民衆可把調查當作免費健檢,鼓勵民衆受檢。不過,臺灣受試者保護協會今天發佈聲明,認爲國健署迴應不負責任,未善盡受試者保護,衛福部應調查該案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
協會指出,爲保護受試者,取得知情同意是最基本倫理要求,而知情同意是必須以受試者得以理解的方式爲說明,並取得同意,其中「不得有強制、利誘或其他妨害受試者自主權行使的情況」,且必須給予充分時間,讓潛在受試者思考是否參與研究。民衆投訴研究未善盡知情同意義務時,通常必須啓動實地訪視或調查,釐清是否有缺失或誤解。
國健署昨在新聞稿中迴應,國民營養調查一切符合倫理委員會規定,且研究人員執行調查時,均脧中民衆意願,訪員也都受過專業訓練。臺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林綠紅說,研究計劃經倫理審查、團隊接受訓練是最基本要球,但受試者已提出投訴,若試驗委託單位未進行調查或實地訪視,就對外公佈結論,是忽視受試者投訴,不負責任的做法,「凸顯國健署未將受試者保護當一回事。」
此外,對於國健署以把調查當免費健檢爲由,鼓勵民衆受試,林綠紅表示,此舉已違反衛福部臨牀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中,不得強調受試者將可獲得免費醫療來招募受試者的規定,且已嚴重誤導民衆,混淆研究與臨牀醫療,非常不妥。呼籲執行計劃的中研院、審查計劃的倫理委員會,應依照規定,針對民衆投訴案件,進行實地訪視,啓動調查機制,釐清執行時的倫理、法規疑慮。
林綠紅說,民衆參與國家出資的研究,貢獻自身簡體、資料資訊,促進全民健康福祉,是出於善意且無私奉獻,參與研究者有權利要球完整知情同意,若不想參與研究,也應該被全然尊重,國健署竟不加以釐清是否有民衆權利受損,以及本計劃執行是否有違反人體研究法與相關倫理規範,顯然無法保護民衆的權益,衛福部作爲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應正視此事,並對該案啓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