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新北板橋傳男子搭捷運隨身帶手鋸 嚇壞旅客急報警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於今天凌晨零時48分接獲臺北捷運新埔站站務人員報案,稱有1名男子在捷運站持刀,轄區江翠派出所員警獲報迅速到場,發現涉持刀的張姓男子已爲站務人員攔下等候,經員警檢視張男所持物品爲裝潢工作用,長約30公分的手鋸。

經員警與站務人員現場確認,原來是張男於搭乘捷運過程中,雖未將手鋸露出或揮舞,張男稱其持有的手鋸爲工作時作爲切割塑膠管線所需;張男於當日工作,欲搭乘捷運返家時,將手鋸插在褲子後,因太熱將外套拉鍊打開,民衆見狀後通報站務人員。

由於張男的行爲已違反大衆捷運法第50-1條第1項第1款「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物進入大衆捷運系統內」,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將移送主管機關裁處。

張姓男子今天凌晨搭捷運時因隨身帶手鋸,嚇壞旅客急報警。記者王長鼎/翻攝

張姓男子今天凌晨搭捷運時因隨身帶手鋸,嚇壞旅客急報警。記者王長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