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涉借貸千萬恐嚇討債 警政署高階警官移送北檢複訊
曾涉足「88會館」的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被控以女性友人林秋宜名義,借款1千萬元給民間女子開餐廳,卻要求提早清償借款、支付高額利息,並在餐廳逼迫女子簽下本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認爲借款來源可疑,搜索約談黃建榮、林秋宜等人到案,詢後依恐嚇等罪移送臺北地檢署漏夜復訊。
黃建榮原是刑事局副局長,因與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多次出入洗錢業者郭哲敏、塗誠文管領的「88會館」及「睿森銀樓」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遭記過拔官改調警政署專門委員,如今又涉入恐嚇、強制罪,前途堪憂。
據調查,黃建榮與林秋宜私交甚篤,2022年林秋宜女性友人想在臺北市金華街開設中餐廳,因有資金需求金,透過林秋宜結識黃建榮,商借1千萬元投資款,黃建榮不想用自己名義,透過林秋宜出借資金,雙方協議只借1年,附帶利息清償。
調查指出,「88會館」案爆發後,黃建榮急欲將資金拿回,要求縮短借款時程,但利率不能改變,女子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黃建榮單獨赴餐廳與女子「債務協商」,過程中表明自己是刑事局高官,警告對方如不償還本息,自己想想會有什麼後果;女子心生畏懼,簽下本票。
調查局發現,黃建榮當時確實與被害人在餐廳一對一談判,由於黃建榮身爲高階警官,爲何能有如此龐大現金借款?懷疑資金是他人所有,懷疑黃建榮藉此無本放高利貸賺錢,也可能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因此搜索扣押手機與相關帳戶過濾。
黃錦秋出入洗錢業者郭哲敏案與塗誠文招待所,被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今年2月判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判決書指出,郭哲敏在接受檢察官訊問坦承,88會館是私人場所,沒有對外營業,沒有收費,如果有人跟他借,要不就是自己準備酒菜,否則就是他請客,黃錦秋、黃建榮來吃飯都是他安排,沒有支付過任何費用,但他不認識另名檢察官王塗芝,王塗芝因此獲判罰俸3個月。
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涉討債遭北檢搜索約談到案。記者張宏業/攝影
警政署專門委員黃建榮疑友人林秋宜(左)遭檢調約談到案。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