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汽機車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 臺南輪椅阿嬤路邊苦等
臺南網友爆料,臺南市東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三街無號誌路口,本月13有約10輛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造成坐輪椅阿嬤和推輪椅者家人在路口苦等;轄區臺南市警一分局今天說,警方接獲民衆舉發在案,將依規定開罰。
有關網友在「社會事新聞影音」臉書社羣網PO文指出,本月13日上午8點多,臺南市東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三街,沒有號誌路口,有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坐輪椅阿嬤呆在斑馬線附近。
臺南市警一分局說,警方接獲民衆舉發在案,將依規定開罰。今年度迄今,警分局針對未禮讓行人違規已舉發122件。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優先通過,違反規定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處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網友爆料,臺南市東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三街無號誌路口,有約10輛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造成坐輪椅阿嬤和推輪椅者在路口苦等。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臉書社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