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女騎車快又搖晃 新北警一路追至北市...一查竟是毒駕

吳姓女子昨天騎車快又搖晃,新北市員警從中和一路尾隨至永和再經福和橋追至臺北市才成功攔下,以唾液快篩一查竟是毒駕且還是新北地院發佈的毒品通緝犯,警詢後昨依法解送歸案。

中和警分局交通分隊代理中隊長黃湘凌、員警劉立中2人昨天下午1時許,在中和區成功路執行交通稽查勤務,發現1名女騎士左搖右晃騎乘不穩、神情恍惚,察覺有異狀正欲依法示意攔查,但該因車速頗快未立即停下,警方保持安全距離一路跟隨監控,行經永和區成功路騎上福和橋,最後在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順利攔停。

由於機車騎士吳姓女子(35歲)身上飄着異味,經現場詢問她坦承前晚曾吸食K他命,立即依法逮捕,並帶返勤務處所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又查出她還是新北地院發佈的毒品通緝犯,警詢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解送新北地院歸案,另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其毒品來源。

中和警分局長陳宇恆指出,爲強化打擊毒駕行爲,警政署已於本月19日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明訂唾液快篩及拒測程序,並自11月20日起全國同步執法。

他表示,駕駛人如唾液快篩陽性,將依道交條例第35條處新臺幣3萬至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至2年;若拒測,可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吊扣牌照2年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另也會依刑事規定採集尿液送驗,尿檢陽性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中和警分局呼籲,毒品嚴重危害身心,毒駕更將使用路人面臨極大風險。警方將持續加強稽查,全力防制毒駕,以確保市民行車安全,並提醒民衆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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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女子昨騎車快又搖晃,新北市員警從中和一路尾隨至永和再經福和橋追至臺北市才攔下,一查竟是毒駕。記者王長鼎/翻攝

吳姓女子昨騎車快又搖晃,新北市員警從中和一路尾隨至永和再經福和橋追至臺北市才攔下,一查竟是毒駕。記者王長鼎/翻攝

吳姓女子昨騎車快又搖晃,新北市員警從中和一路尾隨至永和再經福和橋追至臺北市才攔下,一查竟是毒駕。記者王長鼎/翻攝

吳姓女子昨騎車快又搖晃,新北市員警從中和一路尾隨至永和再經福和橋追至臺北市才攔下,一查竟是毒駕。記者王長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