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柯文哲案黃珊珊作證:今天還在討論法源「憑什麼押他12個月?」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今下午傳喚時任臺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作證。黃作證完說,沒有必要把公務員都當成貪官污吏,圖利案到今天還在討論法源的問題,憑什麼收押柯文哲12個月?

黃珊珊表示,她作證就是說明臺北市政府對議員陳情的所有流程,「京華城案」在議員來說就是一個座談紀錄,對市府而言卻不是重大政策,沒有所謂進入列管、所謂的進入晨會。

黃說,檢方最後結論時扭曲她的話「說我說京華城是重要的、要進晨會」她有當庭跟法官反駁檢察官的詰問,對有這麼多人在聽檢方還扭曲陳述,很不應該。

黃珊珊表示,今天作證檢察官問的很多事不是她的業管,檢方卻要她去臆測別人的想法,檢方要證明犯罪,不應用臆測的,也不是要證人去臆測;她說,檢察官用完全不相關的問題問證人,看到這樣的結果,身爲法律人對臺灣的司法真是蠻痛心的。

黃珊珊說,與柯文哲共事的後面5年,尤其那幾年是疫情最嚴重的時期,從早上晨會、防疫會議到下午的防疫記者會,市府共列管1萬9000件案子,對市長來說,這纔是要守護的,個案就交由各局處依職權依法行政。

黃珊珊說,臺北市有這麼多公務員,沒有必要把公務員都當成貪官污吏一一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她曾在市府工作,要爲優秀公務員感到不值,執政8年的光榮不應被抹煞。

黃珊珊說,柯最後說了一句,即到今天爲止還在討論有沒有違背法令的法源?都計法24條能不能給容獎?「法源還在討論,憑什麼收押他12個月?」

臺北地方法院上午審理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下午傳喚時任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圖)作證,黃珊珊進入臺北地方法院時低調不受訪。記者蘇健忠/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