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枋山擬設風電 居民爆偷動工 屏東縣府會勘廠商違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屏東縣政府組聯合稽查小組今到場會勘稽查,發現業者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未接獲申請或同意,現場有施工行爲,已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30萬元。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盛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計劃在屏東縣枋山鄉開發風力發電擬設9座陸域風機,爭議不斷,枋山鄉、獅子鄉民抗議,風機影響生態、健康。屏東縣政府今組聯合稽查小組現地會勘,縣府表示,該公司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縣府都未接獲申請或同意,其行爲已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30萬元。

屏東縣政府再次強調,務必維護環境生態及地方居民權益,且陸域風機帶來低頻噪音眩影等負面影響,環境部長彭啓明亦曾表示不支持陸域風機開發,「縣府不會同意風力發電機組設置」。

屏盛公司昨在枋山鄉舉辦第三場的說明會,遭地方反彈抗議,縣府團隊表達明確態度,2日一早由地政處、城鄉發展處、水利處、環保局綠能辦公室、農業處等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實地勘察。另對於地方傳出居民疑遭恐嚇,警方調查中。

屏盛公司計劃開發基地在枋山鄉共119筆地號,含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稽查小組發現,已有三筆地號整地,並施設7座固定基礎,含6座斜向鋼構拉力基座和1座方型基座。農地未經合法申請設置固定基礎,且大面積整地,已明顯違反農地未農業使用。

屏東縣政府表示,將依違反區域計劃法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縣府指出,該案今年3月在環境部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縣府即已提出質疑,表達反對立場,環境部專案小組也要求開發單位補件、修正說明各風機組噪音、振動、眩影等對鄰近敏感體的影響及差異性,並審慎評估風機設置地點的適宜性等13項內容,6月30日前送小組再審,但迄今在環評書件平臺尚未看到業者補正資料。

另外,屏東縣政府早在於2020年8月1日公告停止受理農牧用地660平方公尺再生能源設施容許,廠商需再評估土地適法性,但廠商卻未獲同意即動工,雖聲稱進行風力測量研究,亦已違反區域計劃法。

縣府也接獲枋山鄉公所、獅子鄉公所檢送居民反對開發陳情書,已函轉環境部納入本案環評初審會議文件,傳達地方心聲請中央重視。

屏盛風力發電公司計劃在屏東縣枋山鄉開發風力發電設9座陸域風機,業者稱有申請做風力測試數據,屏縣府組聯合稽查小組今現地會勘,縣府表示,該公司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未接獲申請或同意,現場有施工行爲,已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30萬元。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組聯合稽查小組今到場會勘稽查,發現業者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未接獲申請或同意,現場有施工行爲,已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30萬元。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組聯合稽查小組今到場會勘稽查,發現業者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未接獲申請或同意,現場有施工行爲,已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30萬元。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組聯合稽查小組今到場會勘稽查,發現業者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未接獲申請或同意,現場有施工行爲,已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30萬元。圖/屏東縣政府提供